区市场督管理局召开2026年怀柔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经营主体集中约谈会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三轮车销售经营单位行为,提升监管力度,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4月16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消防救援局、公安交通支队召开2026年怀柔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经营主体集中约谈会。党组成员冯海涛,区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公安交通支队相关负责人、产品科、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和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公安交通支队相关负责人重点宣讲了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提示各门店在销售电动自行车过程中积极为消费者配备头盔,要求各门店不得对车辆进行非法加装、改装,并发放了安全宣传画。



区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各门店从“两个保护”角度切实合规经营,一是从保护好自己的角度出发,充分认清锂电池潜在风险,防范消防安全隐患,二是从保护好他人的角度出发,自觉杜绝改装电动自行车,并提示一旦发生涉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要进行溯源调查,是否存在对车辆、电池进行非法改装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产品科相关负责人主要强调三点,一是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门店要自觉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76号令),明确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及职责,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二是要加强进货检查验收。首先要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有效性,可以向上级供货商索要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电子版,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三是要做到工作留痕。销售电动自行车不仅要建立台账,还要及时将销售数据反馈给经销商上传“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系统。



党组成员冯海涛在会议中强调,全体经营商户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守法是底线、安全是责任、合规是效益”的理念,自觉把守法经营贯穿经营活动全过程;要坚决摒弃“重利益、轻安全”的错误观念,绝不触碰非法改装的“高压线”,坚决做到不改装、不拼装、不提供改装技术、不介绍改装渠道,自觉抵制非法改装行为;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的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经营活动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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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图片:产品科
编辑、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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