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网络餐饮”举报奖励方式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内部吹哨人”作用,及时发现、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及国务院食安委相关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布接收"网络餐饮"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坚决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欢迎社会公众、相关知情人士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一经核查属实,将按照《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邮寄地址:环县翼龙路9号(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