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 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奖励及企业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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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引导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依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市监规〔2023〕2号)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6年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奖励及企业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奖励:高校科研院所在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期间,通过许可、转让方式在本市实施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交易双方不相隶属且非关联。
(二)企业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奖励:企业在2023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9日期间,通过转让方式购买发明专利技术,交易双方不相隶属且非关联,申报企业购买的专利已在本市实施转化。
(三)以上项目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备案手续(交易日期以手续发文日为准)。每件专利只对第一次转让或许可进行奖励,多次许可、转让的不重复奖励。以专利包方式交易的按1个项目计算。
申报材料
(一)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奖励:
1.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奖励申报书(附件1);
2.专利权转让或许可合同;
3.专利权转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4.银行转账凭证、实付交易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奖励:
1.厦门市企业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奖励申报书(附件2)、专利转让基本情况表(附件3);
2.专利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
3.专利转让费用的银行转账凭证、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购买的专利已实施转化运用的佐证材料(备注:专利实施转化后,专利所关联的产品均已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的,提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证明即可;专利所关联的产品未备案或未能通过备案的,提供专利转化实施情况说明书、产品实物照片、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必要时市局将进行实地核实)。
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访问i厦门官网(https://www.ixiamen.org.cn/),登录法人账号,进入i财政,选择厦企通-“我要申报”-“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2026年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奖励”或“2026年企业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奖励”,填写基本信息,按要求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二)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线上初审申报材料需修改补充的,系统将退回并发送短信到联系人,申报单位应于3日内按要求修改补充后再次提交。
(三)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件(注:申报材料均需盖公章、骑缝章,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于2026年6月5日前寄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并将申报书电子版(Word或Excel格式)同步发到指定邮箱。
有关要求
(一)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5日(以寄出日为准),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二)已享受过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补助或者市财政相同类型奖补的,不重复奖励。
(三)在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和挪用、截留、侵占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行为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额收回已经拨付的资金,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92-5361401
(二)邮寄地址: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大楼1210室,电子邮箱:757300098@qq.com
(三)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92-5397711
附件:1.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奖励申报书
2.厦门市企业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奖励申报书
3.专利转让基本情况表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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