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检定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的通知


根据2026年贸易结算电子秤检定工作安排,昭通市检验检测中心上门免费检定时间暂定为2026年4月17-18日,请全县所有副食店、快递点等电子计价秤使用单位将秤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周期检定:
4月18日上午9-10点:B区农贸市场
4月18日上午10-11点半:C区农贸市场
4月18日下午:A区农贸市场
由于检定数量进度等原因,以上时间为估算时间,具体可打电话咨询13278648036。
注:用于贸易结算电子秤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来 源:标计股
一审一校:吴骄果
二审二校:闻远智
三审三校:孙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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