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3人)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镇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镇沅县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办公室辅助性岗位3名,协助机关科室收发文等日常办公业务处理。
(一)人员类型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
(二)岗位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述、沟通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本科学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6.名下注册有营业执照的;
7.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以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的。
(一)依法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具体缴纳标准按照政策标准执行)。
(二)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薪资待遇每月187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工资由单位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全省最低社会平均工资。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6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镇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魏贤鹏,15368467206。
4.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基本条件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镇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由镇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选取。
(三)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镇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违反聘用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镇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招聘过程中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举报的,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来源:镇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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