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起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一期)
【案例一】
北林区某烧饼铺环境卫生脏乱差案
2026年3月,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内外卖餐饮单位开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存在地面卫生不洁、操作台摆放杂乱、加工设备油污严重、室内货架纸壳随意堆放,垃圾桶内垃圾满溢未及时清运、原料贮存不规范、从业人员未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和口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问题,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后经复查,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
【案例二】
海伦市张某冬未取得小餐饮核准证
从事入网餐饮服务活动案
2026年3月,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线上线下核查时发现,张某冬在新经营场所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小餐饮核准证的情况下,利用原有的营业执照和小餐饮核准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于7日内办理相关证照资质,并给予警告。7日后,执法人员再次对其检查时发现,张某冬仍未办理相关证照资质。张某冬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青冈县张某某炸串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
取得健康证明上岗案
2026年3月,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九执法中队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青冈县张某某炸串店检查时发现,该店两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青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后经复查,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
供稿: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一审:郭伟
二审:张冬雪
三审:李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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