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集中整治工作举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整治工作,聚焦公用事业、平台经济、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教育、印章刻制、餐饮、殡葬、保险、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等行业和领域,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线索,现将我市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集中整治工作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
2.制发文件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将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等保持在本地,或者要求企业在迁出时全额或者部分返还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
3.以歧视性资格条件等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的行为等。
4.指定或者要求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特定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的行为。
5.对外地商品服务设定歧视性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阻碍、限制其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
6.对外地商品服务设置歧视性补贴政策或者收费标准的行为。
7.要求企业采购本地产品,或者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本地企业之间相互采购的行为等。
8.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排斥外地企业参加本 地招标采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
9.设置不合理的名录库、资格库,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在本地开 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10.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妨碍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 的行为等。
11.利用信用评价、资质认定等手段设置外地企业市场进入隐 性限制的行为。
12.借助地方标准等变相阻碍外地企业、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 场的行为。
13.通过与特定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妨碍其他经 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行为。
14.招标投标条件上实施明显不合理限制或者差别化待遇的行为等。
材料邮寄地址:同江市友谊路14号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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