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号公告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号公告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主要分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两大类,具体分类与项目如下: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锅炉作业:包括工业锅炉司炉、电站锅炉司炉、锅炉水处理等,负责锅炉的安全运行与水质管理。
压力容器作业:涵盖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等,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
气瓶作业:主要包括气瓶充装,需熟悉气体性质和充装要求,确保安全充装。
压力管道作业:涉及压力管道巡检维护、带压密封与封堵等,保障管道的安全运行。
电梯作业:包括电梯修理、电梯安装(含修理)等,确保电梯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起重机械作业:涵盖起重机指挥、各类起重机司机等,保障起重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
其他特种设备作业:还包括客运索道作业、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以及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等,均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
该证书针对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合规运行。
资格取得与培训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具备从事特种作业的能力。
证件管理与复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定期复审,确保持证人持续具备从事特种作业的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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