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致师市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

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致师市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凡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方式1:各类经营主体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逐项如实填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https://bt.gsxt.gov.cn/index.html,选择“企业信息填报”进行填写。
方式2: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在页面中选择“年度报告”,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兵团”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进行填报。
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不按规定期限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各类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之规定,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谨望师市各类市场主体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诚信守法经营,于2026年6月30日前办理2025年度年报公示。
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请大家高度警惕,认清官方渠道,年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992-3235315。
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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