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福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我局对全县食品销售经营者的调查核实,食品经营户福贡顺发副食店等196户(详见附件名单)《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且未到我局办理延续和注销手续。为了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将附件名单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如以上单位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福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福贡县上帕镇福兴路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86-3058628

附件: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点击下载)

福贡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8日

END

来源:局食品股  

编辑:和   琴  

监审:和海青  

 终审:桑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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