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药品网络经营企业:
为切实筑牢全县药品网络销售安全防线,规范网络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放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工作部署,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向全县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坚守依法经营底线,规范经营资质管理
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必须严格恪守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资质,严格按照许可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展网络销售活动,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做到线上线下药品货源、质量标准、服务规范高度统一,确保网络销售药品全程合规可控。
二、规范药品信息发布,杜绝虚假违法宣传
企业要对网络平台发布的所有药品信息负责,确保药品名称、成份、功效、禁忌、用法用量等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与药品法定说明书、注册备案信息完全一致。严禁发布夸大药品疗效、虚假误导、违法违规的药品宣传信息,不得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进行违规营销推广。建立健全药品信息事前审核机制,落实专人审核责任,从源头杜绝违规药品信息上网传播。
三、严守处方药销售规则,筑牢用药安全防线
严格执行处方药网络销售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购药实名制、处方审核核验制度,严禁无处方、虚假处方、不规范处方销售处方药。企业必须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学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工作,严格甄别处方来源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在处方药销售页面醒目位置标注处方药专属警示标识,购药前主动进行用药风险提示,切实履行处方药销售全流程管控义务。
四、强化全流程质量管控,保障药品储运安全
建立完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配送、售后全链条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严把药品进货查验关,严防不合格药品流入销售环节。规范药品配送管理,择优选择具备药品冷链储运、专业配送能力的物流合作单位,针对特殊管理药品、冷链药品落实全程温湿度监控等保障措施,确保药品在储存、配送环节质量不受影响。
五、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畅通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在网络销售平台显著位置公示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及监管部门监督。建立高效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响应、快速核查、妥善处理、限时反馈。针对药品质量、用药安全等重点投诉事项,第一时间采取下架、召回、暂停销售等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严明违法法律责任,强化合规经营意识
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要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各类违规问题。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存在违法销售药品、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采取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绝不姑息。
请全县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本告诫书要求,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我县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药品网络销售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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