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门头 虚假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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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门头 虚假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2期)

AI 门头 虚假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2期)

案情介绍

2025年10月,区市场监管局接媒体舆情反映,发现辖区内淞沪路某川菜馆在外卖平台使用AI生成的虚假门头照片作为店铺首页展示图。经查,该商户为无堂食外卖经营者,其AI生成门头照片中的堂食场景纯属虚构,与实际经营条件不符,导致消费者误以为其是有堂食服务的餐饮单位,对消费选择产生误导。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意义

网络外卖经营中,店铺展示信息是消费者判断商家规模、服务类型的重要依据。随着AI生成图像技术普及,部分经营者开始利用这一低成本手段制造虚假宣传素材。与传统盗图或PS不同,AI生成图像可以“无中生有”,创造出完全不存在于现实中的门头场景,隐蔽性更强、识别难度更大,容易误导消费者对其经营能力的认知,扰乱公平竞争秩序。本案通过及时查处虚假宣传行为,警示网络餐饮经营者必须真实、准确展示经营信息,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普法时间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规定“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一致。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确保展示的信息真实、准确。”

AI 门头 虚假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2期)

下一步,杨浦区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资质信息、经营信息、菜品及原材料信息等平台公示信息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平台和商户落实主体责任。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线索。

供稿:五角场所、食品监管科

AI 门头 虚假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2期)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19日 07: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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