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训】文旅市场典型违法案例警示
案例一: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查处某娱乐经营场所涉未成年人营利性陪侍案
某娱乐经营场所多次为违法人员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女性在场所内从事营利性陪侍,违规提供场地、结算便利等条件,同时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违法情节恶劣、社会负面影响极大,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该场所作出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的从重行政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与社会责任红线。本案通过严厉处罚典型违法主体,以案示警、以案明纪,警示全县各娱乐场所经营者务必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与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严守法律法规底线,自觉杜绝接纳未成年人、提供营利性陪侍等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文化执法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重曝光,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全力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案例二: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查处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榆中分公司未悬挂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案
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队员在对旅行社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榆中分公司未在经营场所内悬挂《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经查,该旅行社分社已完成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但未按规定将《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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