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权:规范市场中缺少合法竞争者,不仅损害司法机关的利益,也损害司法人员个人的利益(2024/04/19) chengsenw 55709文章 0评论 2026年4月20日 09:00:47网络营销评论1阅读模式 律师辩护权:规范市场中缺少合法竞争者,不仅损害司法机关的利益,也损害司法人员个人的利益(2024/04/19) 律师辩护权:规范市场中缺少合法竞争者,不仅损害司法机关的利益,也损害司法人员个人的利益(2024/04/19) 今天看到江苏省宿迁市王勇检察长在一个活动中的讲话,和他们的做法,令人印象深刻。这个检察长与我同年,来自苏州,他的发言中表现出来的先进法治观念和真正、务实的事业心令人敬佩,希望他的观念和做法得到越来越多的公检法领导人认可和学习。 会议现场首先播放了他们检察院“案时案点信息告知系统”的视频介绍。“案时案点”系统,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宿迁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推广试点项目。 在这个检察官和律师座谈会中,他专门介绍了宿迁检察机关研发的“一码通办”小程序。该程序设置了律师服务专属模块,精准对接律师执业需求,扫描二维码进入该程序,勾选各级菜单、上传诉求及佐证资料、填写联系方式后,即可生成唯一的监督二维码及查询编号,随时扫码跟踪办理进度,为律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监督线索反馈渠道。 他说,保护律师依法有效执业,本质上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官专业能力。 他说:缺少真正有力的对抗是当前公诉人面临的最大挑战。如果公诉人缺乏高质量对抗,将会导致三个问题: 一是业务能力退化,专业能力、证据审查与庭审应对水平不断下滑,难以适应新时代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办案要求; 二是监督能力弱化,难以发现瑕疵证据、非法证据,可能影响公平正义的实现; 三是当事人权利保障虚化,合法权益得不到实质维护,程序公正难以真正落地。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利益,尊重、保障权利的法治和程序是司法行业的首要价值观和最大利益。 不少司法机关的人员观念非常落后,没有真正想做事的心情和态度,在律师依法提出反对性的辩护意见时,为了掩盖工作不足,拼命地侵犯律师辩护权和违反法定程序,并美其名其目的是保护“部门利益““社会稳定”“司法尊严”。 司法行业的影响并不止司法机关和从业人员,司法活动代表一个场域,或者说,一个规范市场,正常的状态下,律师和公检法等主体都是是推荐和主张适用自己认知中的程序和实体规范,以及其背后的原则。 但由于侦查中心主义和控方太强势,他们在规范市场中缺少合法竞争者,必然会导致信号扭曲,劣币驱逐良币,没有人会尊重和研究业务,没有人会尊重和遵守程序,没有人会尊重和保障辩护权,长期的结果,对司法机关的工作规范化、业务能力和法治价值观的侵害是渐进的的伤害,这并不符合司法整体的利益;同时,还会导致权力滥用和没有边界,司法人员在规范市场外行事,又引发滥用职权和行受贿等职务犯罪,当作为个体的司法人员被指控时,他们也不会享有律师辩护的正常功能,这样看来,也不符合这些司法人员个人的利益。 点赞 登录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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