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子计价秤新规的提醒告知
全市各电子计价秤销售企业、使用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强化计量防作弊监管,切实维护公平交易环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国家相关新规要求提醒告知如下:
一、新规实施时间
《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已于2026年1月8日起实施;《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将于2027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
二、新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电子计价秤,覆盖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流动商贩等交易场所零售用电子计价秤产品。
三、新规核心要求
实行“开壳锁机、授权解锁”,防止私自改装;实行唯一身份信息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实行“三码一封”管理,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和铅封须完整有效,实现全链条监管。
四、对销售企业的要求
严禁销售不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子计价秤;销售时须明示新旧秤类型,提示旧秤2027年检定将有不合格风险;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台账。
五、对使用单位的要求
集贸市场、海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饭店、旅游消费购物场所及零售商户等称重结算单位,2027年1月8日起必须使用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今年正常检定的电子计价秤还是一年的检定周期,明年按照新规检定旧秤将会判定为不合格,在用网联电子计价秤可使用至2030年1月8日。
自本提醒发布之日起,请各相关单位立即自查自纠,及时更换新秤,确保计量准确合规。我局将持续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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