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劳动节将至,为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对全县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就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思维,加强价格自律。
二、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者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法定定价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
三、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或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各商场超市、特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交通、停车等行业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显著设置价格公示,禁止价格欺诈。旅游景区景点应严格执行门票优惠减免政策。各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经营者要坚决履行线上线下价格承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各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模糊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视频、计量单位等标示价格信息。
六、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价格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得与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
七、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应积极引导会员诚信守法经营。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切实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有关证据,可拨打12315、12345或0916-4221069热线投诉举报。
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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