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五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5年,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童车、玩具、电热暖手器、电热毯、室内加热器、家用清洁剂、老视成镜、太阳镜、眼镜架、地漏、纸面石膏板、防爆灯具、防爆电器、非医用口罩、矿用传感器、锚杆、凿岩用锥体连接中空六角形钎杆、摩托车制动蹄组件和制动衬组件、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制动软管、非金属密封板、不锈钢餐厨具、日用陶瓷餐饮具、托辊、坯布、纱线、原生镁锭、儿童口罩、矿用锚索、锚固剂、采掘机械用截齿等32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59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01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1批次,包括童车3批次、电热暖手器3批次、电热毯3批次、室内加热器3批次、老视成镜2批次、地漏1批次、纸面石膏板3批次、非医用口罩1批次、凿岩用锥体连接中空六角形钎杆1批次、摩托车制动蹄组件和制动衬组件8批次、汽车用制动器衬片1批次、制动软管6批次、原生镁锭5批次、儿童口罩1批次。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不合格的1家企业,抽查检验仍不合格。
(一)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安康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4家企业销售的1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童车
在西安、宝鸡、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6家企业销售的4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座兜的座垫与靠背的角度、危险夹缝、闸把尺寸、把横管的把套。
(三)玩具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6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6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四)电热暖手器
在西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0家企业销售的3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
(五)电热毯
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机械强度、结构、输入功率、非正常工作。
(六)室内加热器
在西安、铜川、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9家企业销售的43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
(七)家用清洁剂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汉中、商洛、杨凌等地区流通及电商领域抽查了21家企业销售的4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八)老视成镜
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2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
(九)太阳镜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8家企业销售的4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眼镜架
在西安、咸阳、铜川、渭南、安康、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2家企业销售的38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一)地漏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安康、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4家企业销售的4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耐清洁剂性能。
(十二)纸面石膏板
在西安、宝鸡、榆林、汉中、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4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断裂载荷。
(十三)防爆灯具
在西安、渭南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家企业销售的3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四)防爆电器
在西安地区的生产领域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五)非医用口罩
在西安、宝鸡、铜川、渭南、安康、商洛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3家企业销售的4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颗粒物过滤效率(非油性)、通气阻力。
(十六)矿用传感器
在西安地区的流通领域抽查了6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七)锚杆
在咸阳、渭南、榆林、铜川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3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十八)凿岩用锥体连接中空六角形钎杆
在西安地区的生产领域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硬度。
(十九)摩托车制动蹄组件和制动衬组件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3家企业销售的31批次产品。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石棉含量、径向压溃压力、摩擦性能。
(二十)汽车用制动器衬片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汉中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4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6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摩擦性能。
(二十一)制动软管
在西安、宝鸡、铜川、延安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5批次产品。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拉伸强度、黏合强度、缩颈后内孔通过量、抗拉强度。
(二十二)非金属密封板
在西安、宝鸡、榆林、汉中等地区生产流通领域抽查了13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三)不锈钢餐厨具
在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35家企业销售的77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四)日用陶瓷餐饮具
在西安、宝鸡、延安、安康、汉中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12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五)托辊
在宝鸡、渭南、铜川、榆林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六)坯布
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七)纱线
在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八)原生镁锭
在榆林地的区生产领域抽查了21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抽查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Al、Mn。
(二十九)儿童口罩
在西安、宝鸡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5家企业销售的9批次产品。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颗粒物过滤效率。
(三十)矿用锚索
在铜川、渭南、榆林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7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三十一)锚固剂
在咸阳、渭南、榆林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5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三十二)采掘机械用截齿
在铜川地区的生产领域抽查了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2025年第五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5年第五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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