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一起虚假宣传案

近日,海昌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酒店线下保健讲座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该保健讲座进行核查。
现场检查发现,举办者包装伪“健康专家”开展虚假科普,将“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违规宣传为具有“护肝排毒”等保健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
针对该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固定证据,对举办者朱某某立案调查。面对证据,朱某某承认其为推销产品、牟取利益,夸大普通食品功效进行虚假宣传的事实。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海昌市场监管所将依法对朱某某作出处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群体,警惕保健讲座陷阱,普通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和保健食品,理性消费,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
法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监制:张 明
主编:周 洁
审核:徐 斌
编辑:马振宇
美编:朱晨希
来源:海昌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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