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过程的含义》第九章 经济计划与知识问题 第六节 市场、企业与集中计划
第六节 市场、企业与集中计划
至少早在科斯1937年发表的关于企业理论的论文中,就认识到了,市场经济中的每一家企业都是局部“中央计划”的孤岛,处于自发的沸腾不息的竞争性市场力量的海洋之中。在公司内部,活动由中央指导来协调,而不是通过价格机制进行市场竞争。我们在这一章的讨论也许能说明,对分隔这种自由采用的“中央计划”与竞争性价格体系的领域的边界进行控制的力量是什么。
我们发现,如果用中央计划来替代市场发现(通过对获利机会的企业家警觉来实现),就会为知识分散所产生的“基本知识问题”形成一个新的效力范围。因此,在自由市场中,“中央计划”带来的任何好处(比如避免在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常常出现的“浪费性”重复生产)都是以恶化知识问题为代价的。我们可以预见,企业会自发地扩张到一个点为止,在该点,由“中央”计划带来的额外好处,刚好被分散的信息所产生的、渐次增长的知识困难所抵消。如果企业规模较小,分散信息所带来的知识问题也许还不那么严重,那么为了利用明确地协调的组织,承受这些问题是值得的。如知识分散发生于在小面积的、有组织的区域中,那么这时的哈耶克的知识问题,可能可以通过有意识的搜索得到解决,这与复杂的大规模实体相关的知识问题不同。然而,当超过某个临界点之后,知识问题就会削弱超大企业的盈利能力。因此,不同规模和范围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会揭示这种“中央计划”的最优范围。
另一方面,假如中央计划被强加到自由市场之上,不管是否是全盘计划的形式,这种计划都几乎总是会涉及知识问题,而且不可能因集中性所能带来的任何好处而变得合理。政府强制执行的中央计划,把市场自发形成的解决知识问题的精巧手段消灭殆尽,这种中央计划,就其本身的性质和知识问题的性质而言,都不可能提供任何替代性的解决手段。
结论
我们应该记住,知识问题的性质就是这样的:问题的范围与严重程度都不可能提前得知。产业政策与经济计划的各种方案所带来的悲剧,部分就在于那些善意的支持者根本没有意识到知识问题——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无知所产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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