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于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组织的抽检工作中,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经营主体,现将于田县飞腾超市经营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藿香酱馕行为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2026年3月3日收到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A2260012671131011C)检验结果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
于田县飞腾超市经营不合格藿香酱馕,共购进10包,销售9包,零售价9元/包,合计销售货值81元,剩余1包现场扣押,涉及的案值90元。
于田县飞腾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经查,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无主观过错,未造成食品安全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处置如下:
一、没收不合格藿香酱馕1包;
二、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户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藿香酱馕不合格主要原因为上游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环节管控不到位,导致食品过氧化值超标。当事人经营环节查验到位、台账齐全,无经营管理漏洞。
当事人已全面落实整改,进一步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入库检查、日常巡查等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储存条件,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店销售,切实保障辖区群众食品安全。
于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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