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为切实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压实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网络餐饮领域安全风险,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发布提醒告诫书,提醒平台严格落实审查管理责任,把好入门关;餐饮服务者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守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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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第三方平台要健全管理制度与机构,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资质真实有效。严禁“无证”“套证”“假址假店”等“幽灵外卖”上线经营。对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应要求其设置“无堂食”标识;对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应设置相应链接标识。通过技术监测、实时巡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入网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常态化监测。重点加强对不提供堂食服务、未实施“明厨亮灶”等商户的抽查比例。如发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收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的,应立即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暂停服务直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严格按照许可项目经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选择合法供货商。严禁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确保加工环境整洁卫生,加工过程符合规范,不得将订单委托他人加工,并要规范餐食包装配送安全。
此外,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配送容器清洁安全。同时,平台应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者投诉,鼓励配送人员在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积极向平台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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