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2 市场经济结构的瓦解

chengsenw 网络营销评论1阅读模式

《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2 市场经济结构的瓦解

《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2 市场经济结构的瓦解
《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2 市场经济结构的瓦解
3-市场经济结构的瓦解

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在三个基本条件之上,一是劳动分工,二是产权私有,三是资源稀缺。这三大基本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支撑市场经济机制的三角形稳定结构。(见图-4

《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2 市场经济结构的瓦解

图-4

仅有劳动分工,而没有产权界定,不足以产生市场交易行为。人类最原始的劳动分工是男女之间的分工,中国古代男耕女织的传统就是典型的男女专业分工,但无论母系氏族家庭还是对偶婚姻家庭,分工合作的男女之间很少清晰界定产权关系,耕田的男人也不会计较用多少收获的粮食去交换纺纱女人织出的布。一些原始部落的人们在集体狩猎或捕捞的劳动中也会有专业性的协作分工,但是他们往往会共享捕获的猎物,通常并不明确界定劳动成果的产权。

仅有产权界定,而没有劳动分工,也不足以产生市场交易行为。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也有土地产权私有制度,但封建领主邑地庄园里的佃农或农奴大多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之间没有明确的专业分工,产出物也是基本相同的必需品,没有必要交换各自的产品。他们与领主之间的关系基于缴租、纳贡、服役的义务,不属于劳动分工,也不存在平等的市场交易。

如果把劳动分工制和产权私有制形容为市场经济体制的两根支柱,那么资源稀缺的概念,就是支撑这两根支柱的地基。产权私有制无疑是建立在资源稀缺的基础之上,阳光、空气、海水并不稀缺,因此没有人觉得有必要把它们据为己有;凡人们认为有必要界定私有产权的领域,一定是他们认为资源稀缺的领域。蕴藏着食物、能源和矿产的土地,是最先被人们意识到的稀缺资源,也是首先被人们界定私有产权的领域。与所有食肉动物都会用暴力威慑来宣示自己的领地一样,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在界定土地产权的过程中也充满着血腥的暴力,甚至连坚决维护产权私有制度的米塞斯也不否认这一过程的残酷性。不过,他认为这是人类为保证今后社会的和平稳定,为避免效率废弛和资源浪费的公地悲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清晰的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没有产权界定就不会有商品交换的买卖主体,市场经济秩序便无从谈起。

瓦尔拉斯在批评劳动价值论时指出,劳动的价值并非来源于劳动本身,而是源自于劳动的稀缺性。米塞斯则把劳动力资源的稀缺性归结为时间的稀缺,认为劳动时间的稀缺性是人类专业分工制度的重要基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在人工智能信息化社会到来之前,一个人想在有限的生命内掌握所有劳动技能几乎是不可能的,繁杂而漫长的学习曲线也许会让他终生一事无成。于是善于合作的人类发明了专业分工制度,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禀赋重复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可以大大地缩短学习曲线。试想一下,当一个人第一次做某件事情的时候,他无疑需要一个漫长的学习和摸索时间;可是当他第二次重复干这件事情的时候,他的学习时间已经大大的缩短了;当他第三次重复干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已经不需要学习而可以凭经验随手操作了;到了第N次重复干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也许熟练到闭着眼睛就可以完成了。当一个人闭着眼睛都可以干一件事情的时候,不就可以交给机器或电脑去干了吗?人类在社会进步过程中取得的效率,节约的时间,都得益于分工带来的专业化重复。可是,任何一种专业化的产品都无法单独满足人们全方位的消费需求,因此光有分工还不够,人类更需要合作,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合作机制。这些专业化产品的碎片只有通过市场交易的整合,才能聚集成为完整的社会生产力。

劳动分工、产权私有、资源稀缺这三条边形成的完美三角形,似乎构成了一个无法颠覆的稳定性结构,被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学家奉为圭臬,坚信这样完美的制度性结构会一直永远续存下去,直至地老天荒。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历史的脚步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一步跨进了后工业信息化时代,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的猛烈冲刷下,过去支撑市场经济稳定性结构的所有基础要素都将发生坍塌。

3-2.1  资源稀缺诅咒失效

长期以来,资源稀缺的约束是所有经济学家眼中无须论证的公理,人类的欲望无穷而资源有限,几乎成为所有市场经济学理论推导演绎的出发点。历史上,人们曾经担心过劳动力稀缺;也曾经担心土地稀缺;后来又担心能源稀缺,马尔萨斯的诅咒,罗马俱乐部的谶言,像恶魇一样在人类的头脑中挥之不去。不过,谁要是读了本书后面的章节之后,相信一定会心胸豁然开朗,忧天的梦魇会消失的干干净净。人们将会发现,资源稀缺的概念原来也属于历史范畴。

奴隶社会和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引起社会焦虑的是劳动力稀缺,前者是因为劳动力要素相对于土地要素短缺,所以需要贩卖奴隶;后者是因为劳动力相对于资本要素短缺,所以需要圈地驱赶农民进城打工。可是今天,当社会进入人工智能数字化时代之后,人们担心的不再是劳动力稀缺了,而是就业岗位稀缺,被智能机器人替代了工作岗位的过剩劳动力一旦形成庞大的无用阶级,社会就连时间资源也不再稀缺了。在这个世界上,时间资源过剩的人除了囚犯大概就是失业者了。

农业社会,普遍引起社会焦虑的是土地稀缺。按照马尔萨斯的公式推导,土地产出的农作物以算术级增长,而人类的繁衍速度以几何级增长,两者的增长率之差终将引起饥荒、瘟疫、战争等灾难性的后果,导致社会秩序的周期性崩溃。不过,如果马尔萨斯能够有幸活到今天的话,他一定会为当年得出的悲观结论而感到惭愧,他会亲眼看到无土栽培瓜果蔬菜的立体农场,看到直接用二氧化碳人工合成碳水化合物的粮食工厂,看到用基因培养+3D打印动物蛋白的工作室牧场。也许他当年做梦也不会想到:农业竟然有可能一劳永逸地摆脱对土地的依赖。

进入工业社会后,人们又为能源稀缺感到焦虑了。1972 年,罗马俱乐部发表了题为《增长的极限》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地球的存量资源是有限的,而人口增长、经济增长等人类活动对资源的消耗是无限的如果按照当的增长模式继续下去,人类将面临能源枯竭、环境崩溃的全面危机。研究报告预测,当时主要的工业能源石油和煤炭的探明储量分别只够用20年和110年左右,耗尽之后,经济增长将不可持续。罗马俱乐部这一系列危言耸听的预测,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引发全球石油危机的重要导火索,致使世界经济进入了长达十年的滞涨期。

今天,我们回头审视不难发现,罗马俱乐部的研究报告显然低估了人类社会科技进步的潜力。仅仅过了半个世纪,在发达经济体的欧盟,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已接近一半比例,如果扣除核能发电,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的传统矿物质能源发电量在欧盟主要工业经济体所占的比例已低于40%同时,在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新兴工业国家,每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已经远远超过了矿物质能源发电量的增长幅度,而这个趋势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展。

地球上所有的能源都来自于太阳,如果能够直接使用太阳能,就意味着人类社会将拥有无限能源。直接利用太阳能涉及四方面的技术:获取方式、转运技术、储存能力、环境保护。目前这四项技术在先进的工业国家都已经趋于成熟,现在需要的是一个摆脱成本束缚的最优化综合解决方案。以当前世界最先进经济体的科技发展进度推算,预计人类社会实现无限能源供给的目标只需一代人的时间。

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稀缺,归根结底是能源稀缺和时间稀缺。根据物质不灭的物理学定义,只要人类社会实现了无限能源供给,经济学中的成本概念将会消失,再贫的矿也可以开发,用过的废品可以回收再利用。有了无限能源供给和大数据解决方案,很多物质都能做到纳米级处理,然后将其加工成我们所需的结构、形状、特性、硬度。例如世界上无处不在的碳元素,基于无限能源,你可以把它加工成为石墨烯,也可以把它加工成碳纤维,甚至把它制造成金刚石;被当作世界公敌的污染排放物二氧化碳,有了无限能源就可以将其作为资源捕捉收集起来,绕过植物的光合作用,直接转化加工成为碳水化合物(粮食)。总之,人类只要实现了无限能源供给,就等于在实质上解除了资源稀缺的诅咒。

经济学有一个很著名的理论叫公地悲剧,指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如果不加限制地放任所有的人共享资源,由于每个人都有想从公地中获取最大利益的动机,最后的结果一定会造成公共资源供给的崩溃。公地悲剧的理论主要用来论证产权私有的必要性,由此推理,只有将公地划分为私有产权,私营业主才有动机理性地维护资源并有计划地使用资源,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优化。显然,资源稀缺是发生公地悲剧的根本原因,如果人们一觉醒来发现资源不再稀缺,像阳光、空气和海水一样充足,像大数据无形资产一样可以零成本无限复制,足够人们尽情共享的时候,还会发生公地悲剧吗?我们还有必要耗时费力地去界定私有产权吗?

3-2.2  产权私有信念坍塌

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拥有私人财产一直被视为天赋人权,维护私有产权成为所有自由主义思想家眼中的正义。在他们眼里,私人所属的领域神圣不可侵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可以说,产权私有制是人类社会最成功的虚构概念之一,一个事实上违背天理的概念在人们眼里竟然成为理所当然的信条,被启蒙思想家洛克定义为自然法则,最后竟演绎成为当代具有普世价值的政治正确

世界上有没有天赋人权?当然有!天赋人权应该是全人类共享资源的权利,而不是某些人独占资源的权利。每个人生下来就应该有权利共享这个星球上所有大自然赋予的资源,包括阳光、空气、水源,也包括土地和生长于斯的一草一木。既然一个人无法界定哪一缕阳光属于他,那一片云彩属于他,那他凭什么有权界定哪一块土地属于他?

按照洛克自然法则的解释,通过劳动从共享的东西中取出任意部分使脱离自然状态,就可以拥有其财产权洛克举例宣称:我的马在草地上吃的草、我的仆人割的草成为我的财产。因为我的劳动使它们脱离原来的共状态,确定了我对它们的财产权。可是,洛克举的这个蹩脚的例子只说明了土地产出物的所有权,并没有说清楚土地本身的产权归属。而且,他拥有对马和仆人的财产权又是如何获得的?凭什么他的马有权在这片草地上吃草?总之,按照洛克的劳动自然法则解释私有产权的来源,从头到尾就是一笔糊涂账,根本没法解释农奴在封建领主拥有的土地上付出了劳动,但为何不能拥有农作物的产权?没法解释工人在企业家的工厂里付出了劳动,但为何不能拥有产品的产权?更没法解释财产的继承权从何而来,为什么富人的后代可以不劳而获?

与洛克的浪漫情怀不同,私有制最坚定的捍卫者米塞斯要理性和冷静得多,他毫不遮掩地承认:一切财产权都是从强占无主物品开始的,财产诞生的历史就是暴力征服的历史,每一片土地的产权界定都可以追溯到暴力。我相信,这也许是对私有制来源最清晰的阐述了。不过,米塞斯的本意是:尽管过去人们可以用暴力获得私有产权,但是今天人们绝不能用暴力剥夺私有产权。因为人类已经建立了完美的市场经济秩序,任何人都能够通过公平的市场交易获得私有财产。

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次农民起义和改朝换代的战争都会带来产权重新分配的大洗牌。司马迁早在二千多年前,就记载了中国土地产权周期性调整的历史。产权的大规模变更从来都是与暴力手段分不开的,既然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枪杆子里面也可以出产权。

我们在此追溯产权私有制诞生的历史,并无意追究它的原罪,只是为了证明私有产权的概念并非像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的那样神圣,我们不否认它曾经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过贡献,但它不应被贴上普世价值的标签永恒续存。当人工智能数字化社会降临之际,私有制的概念将完成自己的使命而被历史淘汰。当然,我们无须凭借暴力剥夺它,而是任由其失去存在的意义而自动消亡。

无论在农业社会还是工业化社会,生产要素主要由有形资产构成。有形资产易于独占、易于分割、易于让渡,也不难界定产权,所有制的概念由此产生。而社会进入人工智能数字化时代后,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无形资产将会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无形资产的特点是无法清晰界定产权,它天生易于分享而难于独占,因而产权所有制的概念——无论私有制还是公有制——在它面前都会失去意义。

所有人工智能大模型都由千百万人的经验值构成的大数据训练而成,是全社会经验和智慧的结晶,也许我们每个人都为此做出贡献,那么它的产权应该归属于谁?怎么界定每个人拥有其中多少产权?所有智能驾驶模型都由海量的大数据训练而成,也许很多路人都曾经为此做出过贡献,那么它的产权应该归属于谁?怎样界定路人甲、乙、丙、丁们拥有其中多少产权?每一个创新医疗解决方案的研发,都要经过千百人次的临床实验,谁也不能否定那些参与临床的患者ABCD们为此做出的贡献,他们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健康为代价与医学创新进行对赌,难道不应该拥有产权吗?他们拥有的产权又如何界定?

有形资产往往难以被多人在同一时间共享,例如众多人无法在同一时刻驾驶同一辆汽车,操作同一台设备;但无形资产却能轻易让众多人在同一时间共享,例如千百人可以在同一时刻使用同一个工具软件,分享同一组大数据解决方案。有形资产的价值越分越少,分享它的人越多,每个人能够享受的份额越少,这种零和博弈的利益矛盾是发生公地悲剧的根本原因,因此人们需要清晰界定私有产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无形资产的价值则越分越多,分享的人越多创造的效益越大,分享无形资产的众多人之间并不会产生零和博弈的利益矛盾,因而公地悲剧不会发生,所以界定私有产权来维护自己权益的主张变得多此一举。

汽车是有形资产,若想让一百个人都同时开上汽车,就必须增加一百辆汽车的制造成本;软件是无形资产,若想让一百万人都同时使用一款操作软件,除了最初开发软件的沉没成本之外,几乎无须追加变动成本。无形资产可零成本无限复制并可供多人同步共享的特点,导致其权利难以界定、难以分割、难以让渡,这些特点说明了无形资产本来就不宜作为可供交易的商品。把无形资产的交易纳入市场经济的框架,如同把方榫纳入圆孔一样别扭。

为了强行将无形资产打造成为可以交易的商品,人们发明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专利制度。然而,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两难问题:保护得太严,不利于技术知识的传播,降低社会进步的速度;保护得不严,会挫伤技术发明人的积极性,扼杀社会进步的动力。为了摆脱这个两难的境地,专利制度的设计采取了两项原则:

1)用垄断来打破垄断,社会公众与技术发明人达成交易,用法律形式在一定期限内保护发明人对知识产权的暂时垄断,前提条件是发明人必须公开全部技术诀窍为社会共享,放弃对知识产权的永久垄断;

2)用垄断来推动竞争,在社会保护垄断阶段,技术共享是有偿的,使用专利者必须付费,这个利益只能为第一个与社会共享技术诀窍的发明人独家享有,由此激励所有的发明人争先恐后公布自己的技术诀窍。

不可否认,专利制度巧妙地利用了人类的利己性去谋取社会公利,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技术的发明和创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人类历史上曾涌现出的许多能工巧匠的手艺都失传了,其原因之一就是缺少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既然社会不提供保护,只能依赖家族保护,靠血脉相传。绝技妙方传儿不传女,成为历代手艺人的祖传家训,可见这种家族保护机制已经严密到了不近情理的地步,即使是亲生女儿也得不到信任,因为她终将要改姓嫁人,所以无权分享家族的核心机密。这种家族式的保护机制表面上很严密,实际上十分薄弱,知识传递的可靠性竟然取决于家族的繁衍能力,倘若出现连续几代单传的情况,其知识产权就危危可岌了,万一再碰上个天灾战乱,家族断了血脉,其祖传配方或技术诀窍就只能成为今天考古学家的案头之谜了。相对于家族的保密机制,专利制度确有很大的优越之处,它一方面可以保护知识的私有属性,另一方面可以兼顾知识的推广效益,同时还能有效地降低知识断代的风险。

不过,专利制度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发明者知识产品的变现提供了解决方案,激励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它又会大大增加权利界定的交易费用,为知识的共享设制壁垒,阻碍技术推广普及。新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巴泽尔指出:清晰界定产权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权利界定的均衡点取决于成本和效益的边际分析。如果效益大于成本,人们就会去维护权利;如果成本大于效益,则人们宁愿让产权虚置。

也许在工业社会,当无形资产在整个社会总资产中还只是涓涓细流的时候,专利制度的作用还是利大于弊,市场为防止知识产权泄露付出的成本和代价社会尚可承担;可是到了人工智能数字化社会,当大数据构成的无形资产已汇集成社会总资产的主干洪流时,专利制度的作用就纯粹是弊大于利了,市场为堵住知识产权流失不得不四处筑坝,为此所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会让整个社会不堪重负。

WIPO统计,互联网革命发生之前的1970年代,全世界申请专利数约年均50万项,而到了人工智能革命爆发2020年代,全世界专利申请数已超过年均400项。这50年间,专利登记数增长了7倍,而专利诉讼官司增长了20倍以上,全世界有上百万的信息技术执行官(CIO)、知识产权执行官(CKO)、专利工程师、专利律师、专利法官等以此为生。按照斯科定律,这一切都构成了整个社会市场摩擦的交易费用。

知识的共享性如同水和空气的渗透力。连比尔.盖茨都承认,捍卫知识产权的努力就好比筑篱截水、拉网拦风,其困难不难想象。一个绝妙的想法,如果你不告诉别人,如何证明它有价值?可是一旦你告诉了别人,又如何防止别人利用你的想法去谋取利益?更要命的是,就算别人剽窃了你的想法谋取了利益,你又如何证明他谋取的利益与你的想法具有相关性?显然,维护知识产权最大的难题不是捉贼拿赃,而是举证定罪。为此,WTO《知识产权保护协定》竟然在很多情况下规定将知识产权争议诉讼的举证责任反转倒置,由一般的原告举证改为被告举证,将无罪推论变成了有罪推论。原告举证是要证明你“有”,而被告举证是要证明我“没有”。不难想象,要想证明一件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难度有多大,这无疑又进一步增加了产权界定的摩擦成本。

知识产权专利制度本意在于激励科技创新,但无意中也为科技创新设置了重重障碍。从未谋面的甲、乙、丙、丁同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由于甲抢先注册了专利,也就堵死了乙、丙、丁的创新技术路线,说不定后三者成功的潜力要远远的大于甲。甲赢了商业模式,而整个社会输掉了新技术迅速普及的其他机会。任何科技创新都需要思想的碰撞和交流,而专利制度恰恰对知识共享设立了技术藩篱,让人们互相防范、以邻为壑,甚至不乏有些人恶意抢注专利,蓄意挑起专利诉讼,想方设法给竞争对手使绊子,使原意鼓励良性竞争的机制变成了恶性竞争的陷阱。

有一种被称为流氓专利诱饵(Rogue patent troll)的商业模式,指某些特殊目的机构会低价收购那些没有转化成市场产品的沉睡专利(Sleeping patent),之后当某家科技公司在同一领域取得成功时,这些流氓机构便宣称遭受侵权并发起知识产权诉讼进行勒索,要求金钱补偿。例如,著名的加拿大黑莓手机生产厂家就曾经成为专利持有公司NTP的讼案勒索对象。斯蒂格利茨曾指责道:我们设计了一种昂贵和不公平的知识产权制度,它更有利于专利律师和大公司,而非推动科学进步与中小创新者。大公司可以侵犯小公司的知识产权而几乎不受惩罚,因为如果打官司的话它们知道自己必胜无疑。

如前所述,把本质上不适合私有化的无形资产强行纳入市场经济架构,犹如将方榫勉强塞进圆孔,各种不尽人意的摩擦和千疮百孔的漏洞难免层出不穷。由此不难断定,产权私有制的消亡,必始于知识产权私有制的瓦解。

1983年,自由软件运动之父斯托曼开创了计算机代码开源的先河,向无形资产私有制发起了第一轮冲击,同时拉开了互联网革命的序幕。自始,互联网服务器系统软件Linux,网站服务器系统ApacheNginx,编程语言JavaPythonC++,编译器语言GCC,数据库系统MySQLPostgreSQL,手机操作系统安卓等等,纷纷开放源代码,供客户免费使用。代码开源是生产模式,免费使用是消费模式,自由软件运动绕开了市场交易机制,让生产和消费直接实现匹配。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技术的实际发明者蒂姆.伯纳斯.李,在市场经济秩序下本来可以成为亿万富翁,但是他选择了放弃知识产权,开放他的思想让人们免费享用,由此极大地促进了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

紧接着互联网革命的第二波浪潮是人工智能革命,马斯克接过了斯托曼自由软件运动的接力棒,向无形资产私有制又发起了新一轮冲击。2014年,特斯拉率先开放了新能源汽车和智能驾驶技术的专利,在马斯克的带领下,丰田、微软、IBMMetaGoogleHugging FaceStability AI百度、阿里巴巴、华为、Eleuther AILaion等一大批国际著名公司和机构纷纷跟进,加入了代码开源或公开专利的行列。在人工智能大模型深度学习领域,随着DeepSeek的破冰之举,AI开源的趋势如开春解冻的河水,势不可挡。在这个潮流的冲刷下,知识产权私有制的基础正在坍塌,所有权和所有制的概念也必将随之消亡。

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进步,人们会逐渐认识到,那些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大数据到底属于谁——属于你还是属于我,属于公司还是属于国家——其实根本就不重要,所有制的概念——无论私有制还是公有制——都毫无实质意义。对于产权难以界定的无形资产而言,使用权的概念比所有权的概念更具实际意义。鉴于无形资产可以零成本无限复制、易于多人同步使用的特征,管他产权属于谁,只要你有权随时使用它就行。每个人都拥有使用权,就构成了共享的概念,未来社会与其称为共产主义不如称为共享主义,共享符合天赋人权的理念

3-2.3  劳动分工可有可无

米塞斯认为,劳动分工是永恒的自然现象,与社会的发展阶段无关。他指出,劳动分工基于自然界的两个事实,一是人类的能力存在差别,二是人类生存的地理环境存在多样性。如果说社会是一个有机体的话,分工就是社会的本质。

米塞斯把劳动分工看作永恒的自然现象,这是他得出错误结论的根本原因。人类只有一种分工属于命中注定的自然现象,就是男女分工,其余绝大部分的分工都属于社会现象,一个人是去当建筑工还是去种庄稼,是从事律师职业还是教师职业,是在生产线上专门缝袖口还是钉纽扣,这显然不是大自然的安排,而是人们为提高生产效率而主观为之的商业模式。既然分工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那就不可能是永恒的,就必然与发展阶段相关,也必然属于历史范畴。

人类的能力有两个方面的差别,一是体力和身体机能的差别,二是智力和认知能力的差别。前一种差别是自然现象,例如有人天生力气大但可能略显迟钝,有人天生力气小但也许反应机敏;有的人天生抗寒,有的人天生耐热;而后一种差别则是社会现象,取决于教育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例如文盲群体就普遍被认为智商较低,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被普遍认为智商较高;贫穷落后国家的人孤陋寡闻,而先进富裕国家的人见多识广。

在以体力劳动为主的经济发展低级阶段,比如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农业社会,前一种差别对于劳动分工的意义显得比较重要;而越是到了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后一种差别的重要性就会越显突出。到了工业化社会,当生产大规模使用机械设备的时候,人与人之间体力差别的意义就大大降低了,劳动分工更多地取决于教育水平和智力水平。

人类能力的自然差别很难改变,但是社会差别则很容易改变,智力和文化差别完全可以靠普及教育来弥补甚至消除。人工智能数字化社会的到来,无疑会大大加速消灭人类智力差别的速度。在当今年代,人工智能大模型已经普及到了手机端,这将逐步瓦解集中式教育的基础,为分布式教育革命创造了条件。届时,教育资源将扁平化地普惠大众,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都可以平等地获得知识;教育形式可碎片化地跨越时空,无论在山沟还是孤岛,只要接通网络就可以共享最优秀的师资。最令人鼓舞的前景是,一旦脑机接口的技术革命得以实现,人类社会几千年积累的全部知识,可以在短期内输入人的大脑,那时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一个无所不知的全能型人才,人类的智力差别将会趋于消失。试想一下,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做到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话,让一个人一辈子从事一项专业工作的劳动分工制度还有存在的意义吗?在未来社会,即使劳动分工的现象仍旧存在,人们也不是按照专长和秉赋去选择工作,而是按照兴趣和爱好去选择工作。

米塞斯认为社会的本质是分工。他又说错了,社会的本质恰恰不是分工而是合作。人类由群居而形成社会,不是为了分工才去合作,而是为了更有效地合作才去分工,人类社会可以没有分工,但是不能没有合作。如果分工具有本质意义的话,那么根据天生禀赋,应该让肯尼亚人专门跑马拉松,让中国人专门打乒乓球,让巴西人专门踢足球,让荷兰人专门打篮球,可难道这有什么意义吗?这样的分工只有一种情况下才有意义,就是把肯尼亚人、中国人、巴西人、荷兰人集合起来,组建一支地球体育代表团去和其他星球人比赛。不讲合作共赢,分工没有意义。

既然社会的本质不是分工而是合作,那么市场经济的实质也不是分工机制,而是合作机制。尽管我们承认,它曾经是一种合理的合作机制,但这并不等于说它是人类唯一可行的合作机制。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共享经济也都是人类社会不同形式的合作机制,这些合作机制只要符合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就是合理可行的。市场合作机制建立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之上,这显然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可是如果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让劳动分工的必要性变得可有可无的时候,必须通过交换劳动成果达成的市场合作机制还有必要存在下去吗?

《未来经济学》第三章:市场经济机制终将消亡 3.2 市场经济结构的瓦解

 
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3月19日 01:17:27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gewo168.com/14805.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