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疆诉影石:当“专利实锤”遇上“碰瓷式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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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诉影石:当“专利实锤”遇上“碰瓷式营销”

大疆诉影石:当“专利实锤”遇上“碰瓷式营销”
作为科技媒体从业者,老狐对大疆和影石两家公司再熟悉不过了。
所以前几天大疆起诉影石专利权属纠纷的消息炸出来时,老狐还挺惊讶的。
接着就在微博刷到影石 CEO 就发长文回应,一边说理解巨头被打压的心态,一边调侃涉案专利没啥用甚至可以送给大疆。
从大疆起诉影石到影石 CEO 回应,有人可能会被舆论带向:挑战者正在被巨头用法律武器“围剿”。
但如果我们剥开这层公关迷雾,把视线拉回到商业竞争的本质,就会发现影石正在过度营销这一略显尴尬的事实:影石 2025 年全年营收 98.58 亿元,创下历史新高,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却同比下降 6.74%。增收不增利的背后,是销售费用的大幅增长——前三季度销售费用达 11.3 亿元,甚至超过了同期的研发投入。
与此同时,从“道歉式营销”到悬赏抓人,再到内部信控诉“供应链排他”,影石在过去一年多次以引发争议的方式进入公众视野。这种高调的营销策略,与其财报中呈现的利润压力形成了某种呼应。

那么真实情况,究竟如何?

大疆诉影石:当“专利实锤”遇上“碰瓷式营销”
大疆为何起诉?
先看大疆告的是什么。
6 项专利,集中在无人机飞行控制、结构设计、影像处理。大疆的依据很明确:《专利法》规定,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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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老狐觉得蹊跷的,是“隐匿发明人”这个细节。
在涉及无人机飞行控制和结构设计的两件专利中,影石在国内的申请文本里,把部分发明人写成了“请求不公布姓名”。但在对应的国际专利申请中,这些人的真实姓名赫然在列——而他们,正是前大疆研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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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WIPO官网(同一专利在中国申请不公布,在国际申请中公布发明人)
也就是说,影石在国内申请时把发明人“藏”了起来,到了国际阶段却老老实实写上名字。
影石创始人刘靖康对此的解释是:这些 idea 是在影石产生的,某项“跳楼飞行”功能是自己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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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看似硬气,实则难以服众。无人机飞控系统是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年技术积累。从时间线上看,影石无人机相关专利集中申请于 2022 年,而多名发明人正是前大疆研发人员,他们在 2019 年至 2022 年期间仍在大疆参与无人机项目。离职的员工,到了新公司一年到几个月内就搞出了“重大创新”,且方向恰好和他前东家的研究方向高度重合。
更耐人寻味的是,时间线之外,还有细节上的重合。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影石 2022 年某项无人机专利的说明书附图,跟大疆 2021 年发布的穿越摇杆用户手册附图高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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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侧为该项专利说明书附图,右侧为大疆首代穿越摇杆用户手册中附图
老狐不是法官,不判案。但老狐干这行这么多年,见过太多类似的剧本。2021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 158 号指导案例中,卫邦公司前员工李坚毅离职后不到 3 个月,即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与卫邦公司技术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后转让给其控股的新公司。法院最终认定该专利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卫邦公司所有。
技术是可以流动,但专利创新受知识产权保护,不能通过挖人来偷技术,这不是什么高深的道理。
刘靖康在回应中说:“如果 DJI 要这个功能的话我可以给你们。”这种调侃看似大度,实则回避了问题的核心——法律要的是公平,维护的是行业的创新动力,而不是一个功能。
退一步讲,如果影石真的是依靠自主研发,那么作为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理应拿出完整的研发记录、技术迭代的逻辑链来证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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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为什么不说话?
跟影石的“高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疆的“失声”。
被说“垄断”了,不辩解;被扣“霸凌”帽子了,还是不吭声。不是汪滔(大疆创始人)人狠话不多,是人家可能真的没空打嘴仗。
汪滔是产品宗教的信徒,相信极致的工程之美能征服世界,对产品有近乎偏执的完美追求。
3 月 26 日,大疆发布了旗舰全景无人机 Avata 360。数据有多猛呢?中国区 24 小时卖了 10000 台,销售额近 6000 万。而影翎 A1 首日销售额约 2000 万元,折算销量约 3000 台左右。单从首销 24 小时看,大疆同比影石增长 341%。而全球订单更是突破 10 万台,足见大疆恐怖的产品号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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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份咨询公司的报告:2025 年全球手持智能影像设备收入排名,大疆第一,份额 55%,是第二名影石( 30% )的近两倍。
这些数字背后,不是什么营销魔法,还是产品本身的能力。
比如,大疆在运动相机里塞进了可变光圈。运动相机为了耐用,几十年没人敢做机械结构,大疆做了。就为了让用户拍出背景虚化,让“记录工具”变成“创作工具”。
再比如,大疆把方形 CMOS 搬进了全景相机。这东西成本高、开模贵,供应链没人愿意碰,因为出货量不够大根本摊不薄。但大疆也做了,理由很简单:让用户“先拍后取景”,横竖方都不损失画质。
所谓的“供应链排他”,某种角度上有点像个伪命题。如华为跟供应商联合开发的技术,保护期内只能供华为,华为的一位零部件供应商人士曾透露,公司的某项技术系与华为联合开发,目前拥有该技术的企业在国内只有几家,公司已与华为签了协议,在规定年限内该技术产品只能供应给华为。
小米也是类似情况,小米的一位零部件供应商人士也坦言,公司与小米联合研发的技术通常会要求技术保护期内的独供。
另外还有下游供应链出钱出人跟上游一起搞研发,、共同开模,主动为了保障差异化竞争优势要求“独供”。

这些都是出于保护技术的商业常识,在行业中实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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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的本质不是叙事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这场纠纷指向一个根本问题:中国的硬科技创新,到底靠什么驱动?是靠流量和叙事,还是靠专利保护和研发投入?
答案不言自明。
这场纠纷的结果,有待法院依法裁决。但值得思考的是:如果企业可以通过挖角核心研发人员来模糊技术归属,那谁还愿意投入十年磨一剑的基础研发?如果“被围剿”的叙事比产品本身更容易获得市场关注,那行业的创新动力从何而来?
此次诉讼,最终指向一个更根本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底线。只有做好专利保护,才会有人愿意做真正的创新,因为创新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
这不是大疆和影石两家的事,而是整个中国硬科技行业需要面对的问题。
老狐仍记得,前些年美国的 3D Robotics 曾被称为“大疆杀手”,从大疆挖来北美团队后,其高管在会议上喊“我要弄死大疆”,靠噱头拉满流量。后来呢?产品跟不上、炸机多、卖不动,烧光近1亿美元后,彻底退出无人机制造领域。
流量能赢得一时关注,但产品才是市场真正的试金石。
影石的产品不是没有竞争力,其在全景影像上的积累是实打实的。但老狐想说,当一家公司拥有数百亿市值之后,更应该加大研发投入,而不是获得更多的流量。
这一场诉讼,从来不是意气之争,而是对正义的执着、对创新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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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senw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3月31日 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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