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营销传播》第十三章(2)
整合营销传播:创造企业价值的五大关键步骤/(美)舒尔茨(Schultz,D.),(美)舒尔茨 (Schultz,H.)著;王茁,顾洁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6
一起阅读经典,每天只学习一点(1-2个知识点),轻松一点~目的是让我以及关注我的人,每天都有新的知识输入,只为养成阅读习惯。
所以,每天记得来看哦~谢谢大家的关注,祝愿你与我越来越优秀~🌹
🌲阅读内容:P290-291

🌲核心知识内容
一、品牌定义的行业现状:
营销界对 “品牌” 的定义混乱,存在两种极端认知:仅将其视为有形商标,或等同于全部无形资产的总和。
二、经典权威定义
菲利普・科特勒:品牌是用于区分卖家与竞品的名称、术语、标识、设计等要素的综合体,核心是差异化识别。
约翰・墨菲(Interbrand):品牌是经管理、推广后,在消费者心智中形成的有形 / 无形属性与价值观的集合,核心是心智占领。
法律资产:品牌是品牌主可拆分、可转移的合法权利集合,名称、LOGO、包装、口号等要素均可注册保护,形成法律壁垒与合法垄断,实现产品差异化。
关系资产:品牌是连接企业与顾客的关系载体(原文铺垫,核心逻辑延伸)。
财务资产:品牌是可量化、能创造现金流的核心财务资产(原文强调其为最重要的视角)。
四、法律资产的核心价值
通过商标注册等方式,阻止竞品仿冒,为品牌建立专属的合法垄断权,是品牌运营的基础保障。
【品牌的名字、logo、包装、 slogan、甚至专属的声音、颜色、气味,都可以去注册、申请法律保护。
注册之后,就相当于给品牌建了一道「法律护城河」:竞品不能抄你的名字、仿你的包装,不然你可以告他。
本质上,品牌给企业创造了一个「合法的垄断」:只有你能这么用这个品牌,别人不行,这就是品牌的法律价值。】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