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营销:最好的合作方式,就是每个人做自己本来的工作
之前曾经在《风营销》当中写过有关的话题,再次关注这个话题,是因为我对这个命题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一次与某家媒体谈合作的时候,因为已经提前做好了功课,所以我提出的合作要求得到了对方百分之百的认可。在从对方的办公室返回的路上,同行的合作伙伴总结:这次会谈很成功,没有费力气合作意向就达成了一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所提出的要求就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即便没有我们,他们也还是要做这些事情的。
这位合作伙伴的总结,一下子把我们的一次执行提升到了“理论建设”的高度,确实如此——人们都期待商业合作当中出现“1+1>2”的情形——而对于这个不等式的理解却有着一些偏差。
在“1+1>2”这个不等式当中,“1”本身并没有变化,这也就说明了所谓的“合作”并不需要合作方多做事情,只要做好分内的工作,“>2”这个结果应当由合作带来而并非因某一合作方而单独产生。
“合作”是一件结果导向的事情,想要达到预期的结果,就必须要保证“分工”的合理性,而“分工”的合理性,就在于让“1”只做“1”该做的事情。如果“1”在合作中的贡献小于“1”,那么等于没有发挥出“1”的力量,合作也就不必邀请“1”来参加,或许“0.8”就足够了;如果要求“1”在合作中的贡献大于“1”,那么如果“1”做不到怎么办?是不是会影响到最终的结果呢?为什么这次合作不直接邀请“1.2”加入呢?
“1+1>2”,增值部分在于合作方之间的互补,防守球员力保球门不失,攻击球员打入进球……大家都只是完成自己的工作,结果却会为球队带来一场胜利,这就是一个简单的模型。在球场上,教练不会要求攻击球员出现在每一次防守的关键位置上,同理,也不会要求防守球员参与每一次进攻威胁对手的球门。防守球员与进攻球员各自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产生互补效应,这就是“>2”的由来。
在合作中,有的合作方总是希望自己可以少做一点而其他人多做一点,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自私”,如果遇到“无私”的合作方,也许有人多做一些也不会有怨言,只是,这种合作模型却让“合作”失去了原本的意义,直白地说,这样的合作是无法达成“>2”的结果的。
想要一辆汽车可以正常行驶,发动机需要起到发动机的作用,轮胎需要起到轮胎的作用……所有的零部件各司其职就好,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仪表盘可以代替车灯照亮道路,也不能用车窗替代方向盘。
商业合作应当是理性的,这就要求一个团队的合作要像一部精密的仪器运行那样,每个零部件都起到自己预设的作用,不用多做也不用少做,这就足够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