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储能市场与本地化要求
同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大而美法案》(OBBBA),将严苛的"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规则进一步升级为"受限制外国实体"(PFE)审查 [2]。美国国税局(IRS)发布的Notice 2026-15,为储能供应链设置了比太阳能和风能更严格的合规门槛 [3]。
一面是暴利的诱惑,另一面是森严的壁垒。
01 产业政策构成:IRA、OBBBA与FEOC
如果说新兴市场的产业政策是为了"创造需求",那么美国的产业政策则只有一个核心目的:"重塑供应链"。
1.1 ITC补贴制度的历史性突破
2022年的《通胀削减法案》(IRA)是美国储能爆发的超级引擎。其核心制度安排是投资税收抵免(ITC,Section 48/48E)。IRA历史性地将独立储能纳入了ITC补贴范围,基础抵免率高达30% [4]。而在此之前储能必须与光伏配套才能享受补贴。
ITC的精妙之处在于它即允许税收抵免转让(Transferability),使得没有足够税收负担的开发商也能将抵免卖给大型企业套现;还允许政府实体和非营利组织通过直接支付(Direct Pay)获得现金补贴。加成项方面,满足劳工和学徒要求可额外获得10%,位于"能源社区"(煤矿关闭地区等)可再叠加10%,最高可达40%的综合抵免率 [4]。
与此同时,IRA的Section 45X先进制造业生产税收抵免,为在美国本土制造储能组件的企业提供了直接现金激励:电芯35美元/kWh、模组10美元/kWh、逆变器0.065美元/W [4]。这是美国政府用真金白银"买"回制造业的核心工具。
1.2 FEOC/PFE审查制度的步步收紧
然而,“胡萝卜”总对应着“大棒”。
2026年2月,IRS发布Notice 2026-15,引入了材料援助成本比率(Material Assistance Cost Ratio)制度 [3]。
对于2026年开工的储能项目,必须有至少55%的设备成本来自合规供应商(非FEOC);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提高到75%。储能的合规门槛比太阳能(起点40%)和风能更严格。
更致命的是,《大而美法案》(OBBBA)引入了"受限制外国实体"(PFE)概念,将管控范围从FEOC进一步扩大 [2]。在PFE认定框架下:
•相关规则显著提高了与中国相关的股权结构、许可安排和供应链关系的合规门槛;
•只要中国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10%(单一),或多个中国实体合计持股超过25%,该实体就被认定为"受外国影响实体";
•通过技术授权协议(超过100万美元)参与的实体,同样无法享受先进制造业税收抵免。
这套制度安排不仅封锁了中国企业的直接参与,还封堵了通过合资、技术授权等"曲线救国"的路径。
1.3 安全监管政策:UL认证与NFPA标准制度
NFPA 855(储能系统消防安装标准)和UL 9540/9540A(储能系统安全认证)已成为美国储能项目开发、消防审批、保险承保和并网落地中高度关键的安全合规框架。这种制度安排不仅提高了合规成本,更赋予了美国监管机构对外国产品的生杀大权。
1.4 市场准入制度:FERC Order 841与Order 2222
在电力市场准入层面,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的两道命令构成了储能参与市场的制度基础:FERC Order 841(2018年)强制要求所有区域输电组织(RTO/ISO)允许储能参与批发电力市场;FERC Order 2222(2020年)进一步允许分布式储能聚合体参与批发市场,为虚拟电厂模式奠定了制度基础 [5]。
下表系统梳理了美国储能产业政策与制度安排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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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型 |
核心政策 |
对应制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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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支持 |
IRA Section 48/48E(ITC 30%+) |
税收抵免转让制度、直接支付制度、加成项认定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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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保障 |
FEOC规则、OBBBA/PFE认定 |
材料援助成本比率制度、供应链溯源认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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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激励 |
Section 45X(制造税收抵免) |
电芯/模组/逆变器抵免额度认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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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 |
FERC Order 841/2222 |
储能参与批发市场规则、聚合体准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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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 |
NFPA 855、UL 9540 |
消防安装标准、UL安全认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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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
DOE贷款计划办公室(LPO) |
低息贷款担保制度、绿色项目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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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保护 |
Section 301关税、对等关税 |
原产地规则审查制度、进口商品关税税率表 |
02 美国电力市场机制
抛开地缘政治的阴霾,美国之所以能吸引全球资本疯狂涌入,根本原因在于其高度发达且差异化的电力市场机制。在美国,没有统一的"国家电网",而是由多个区域输电组织(RTO)和独立系统运营商(ISO)割据。其中,ERCOT(德州)、PJM(东部13州)和CAISO(加州)占主导。
2.1 ERCOT(德州)-纯能量市场
德州电网(ERCOT)是一个奇葩的存在。为了逃避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的监管,它坚持不与州外电网互联,形成了一个孤岛。在机制上,ERCOT是一个纯能量市场(Energy-Only Market),没有容量市场来为发电机的固定成本兜底 [6]。这意味着,所有的收益都必须在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中厮杀出来。
对于储能而言,ERCOT是天堂也是地狱。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ERCOT的储能装机已突破10GW/15.4GWh [7]。储能在这里的收益主要来自两条路径:一是现货套利,利用白天低谷(光伏大发时负电价频现)和傍晚高峰("鸭子曲线"尾部)之间的价差充放电;二是调频服务,ERCOT的调频市场(Regulation Up/Down)历史上是储能最重要的收益来源。
然而,随着大量储能涌入,ERCOT的调频市场正在迅速饱和,价格被压平。Modo Energy的数据显示,2025年5月ERCOT储能的综合收益约为65美元/kW-年 [8],与PJM的288美元/kW-年相比,差距悬殊。这折射出纯能量市场的内在缺陷:没有容量电价这根"定海神针",储能的收益极度依赖电价波动,稳定性极差。
2.2 PJM(东部)-容量市场的稳稳幸福与排队噩梦
覆盖美国东部13州和华盛顿特区的PJM市场,主打一个"稳"字。PJM的核心制度安排是可靠性定价模型(RPM)下的容量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储能不仅可以通过买卖电量赚钱,还能仅仅因为"随时准备发电"而获得一笔丰厚的"底薪"——容量电价 [9]。
PJM的容量市场通过年度基本容量拍卖(BRA)确定未来三年的容量需求,储能按照"确定性容量"(Effective Load Carrying Capability,ELCC)折算参与竞标。根据Modo Energy的数据,2025年前三季度,PJM的储能平均综合收益达到了288美元/kW-年 [8],远超ERCOT。
然而,PJM的致命弱点在于其并网审查制度。由于电网老旧,网络升级成本极高,导致项目互联申请(Interconnection Queue)严重积压。一个项目从申请到并网,可能需要排队等上四五年。更麻烦的是,在FEOC规则下,如果这些网络升级使用了中国设备,整个项目甚至可能因此丧失补贴资格 [3]。
2.3 CAISO(加州)-鸭子曲线与RA合约
加州(CAISO)是全美储能装机最大的单一州,2025年装机规模约15GW,占全美总量的近三分之一 [1]。这里的阳光太充足,光伏装机极高,导致白天经常出现负电价。
在加州,储能盈利的核心基石是资源充裕性(RA)合约制度。这是一种由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CPUC)强制要求供电企业购买的容量保障机制。拿到RA合约的储能项目,每年可以获得60-96美元/kW的稳定收入 [10]。有了这笔钱垫底,储能再去现货市场套利和提供调频服务,商业模型极其健康。此外,加州的净计量电价(NEM 3.0)制度,通过高峰时段的高溢价,有力推动了户用储能的爆发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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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 |
ERCOT (德州) |
PJM (东部) |
CAISO (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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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类型 |
纯能量市场 |
能量+容量市场 |
能量+RA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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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收益来源 |
现货套利+调频 |
容量电价+调频+套利 |
RA合约+套利+调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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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综合收益 |
~$65/kW-年 |
~$288/kW-年 |
~$150-200/kW-年(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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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稳定性 |
极低(心跳游戏) |
较高(有底薪) |
较高(有底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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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挑战 |
极端天气、调频饱和 |
并网排队、网络升级 |
鸭子曲线、负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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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OC合规风险 |
中等 |
高(网络升级风险) |
中等 |
03 美洲各国横向对比
在全球储能政策框架中,美国是一个独特的存在:它在国内市场上是现货市场派+容量市场派的混合体(ERCOT是纯现货,PJM是容量市场,CAISO是混合),但在对外政策上,它是全球最典型的供应链保护主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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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 |
智利 |
巴西 |
墨西哥 |
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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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类型 |
现货市场 |
容量拍卖 |
国家主导 |
混合(三大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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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政策工具 |
现货套利+DS70 |
LRCAP容量合同 |
CFE规划+MBP |
ITC+Section 45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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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确定性 |
中等 |
高(10年底薪) |
中等 |
中高(视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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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化要求 |
无 |
无 |
低 |
极高(FEOC/PF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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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准入 |
友好 |
友好 |
较友好 |
极度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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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风险 |
输电拥堵 |
汇率+"巴西成本" |
政策逆转 |
FEOC合规+关税 |
04 中资储能企业的策略推演
2025年中国企业对美国锂离子电池出口额高达153亿美元,占中国锂电出口总额的25% [2]。诱人但又封锁严密在这个"政策即轨道"的市场里,单纯的产品竞争已经失效,剩下的全是制度博弈。
路径一:直接出口-经济性与合规性显著受限
这条路已经被彻底堵死。首先是关税壁垒,Section 301关税将中国储能产品的关税从25%飙升至100% [11],加上特朗普政府的对等关税,经济性完全丧失。其次是FEOC规则,项目开发商为了拿到ITC补贴,根本不敢采购中国设备 [3]。直接出口美国,等同于自杀。
路径二:第三国中转-原产地与审查风险飙升
许多企业选择在东南亚(越南、马来西亚)或墨西哥设厂,试图通过"洗产地"进入美国。但这无异于饮鸩止渴。美国海关的审查已经深入到BOM(物料清单)层面,原产地规则趋严。在墨西哥,USMCA原产地规则要求核心部件必须在北美制造,简单的组装根本无法蒙混过关。一旦被查出违规,不仅面临巨额罚款,还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路径三:技术授权模式-政策可行性明显收窄
宁德时代与福特在密歇根州的合作,曾被视为一种精妙的"技术换市场"模式。中国企业不控股,只提供技术许可和运营服务,从而规避FEOC的股权限制。然而,OBBBA精准地堵上了这个漏洞 [2]。新规明确规定,如果制造组件是基于与"受限制外国实体"签署的超过100万美元的许可协议生产的,该纳税人将丧失Section 45X制造税收抵免资格。这条路,也正在被封死。
路径四:本土化深潜-当前阶段更具持续性的进入方式
在完成了前序分析之后,剩下长久可行路径,就是彻底的本土化深潜。这并非简单的"在美国建个厂",而且是供应链的重构。
05 产业化布局落地策略
基于以上对政策制度体系和电力市场机制的深度分析,我们给出以下系统性的产业化布局策略推荐。
策略一:是否建立美国工厂?——答案是"本土产能与合规供应链布局正在从可选项逐步变成关键选项"
建厂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建厂的核心目的是拿到Section 45X制造税收抵免(电芯35美元/kWh),这是在美国本土制造的最大经济激励。然而,建厂本身无法解决FEOC/PFE的合规问题。
建厂的前提条件是股权结构的合规重构:中国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下(单一)或25%以下(合计)[2]。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必须寻找强大的美国本土战略投资者(如能源基金、公用事业公司、主权财富基金)进行深度绑定,甚至放弃控股权,以少数股东的身份获取分红和技术服务费。这需要极高的资本运作能力和战略定力。
建厂的选址策略应优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能源社区加成(额外10% ITC),优先选址在煤矿关闭地区;二是州级激励政策,优先考虑内华达、密歇根、肯塔基等已有电池产业集群的州;三是靠近PJM或CAISO的核心市场,降低物流成本。
策略二:是否需要开发本地供应链?——答案是"必须建,且越早越好"
这是最紧迫、也最困难的任务。FEOC的材料援助成本比率制度要求,到2030年,75%的设备成本必须来自合规供应商 [3]。这意味着,在美国建厂的中国企业,不能依赖从国内进口电芯或关键原材料。
本地供应链建设的优先顺序如下:
第一优先级是电芯本地化。电芯是储能系统中价值最高的组件,也是FEOC审查的核心对象。建议与美国本土电芯制造商(如Enovix、Solid Power等)建立长期供应协议,或者直接在美国建立电芯工厂(最难但最有价值)。
第二优先级是关键矿产的盟友国布局。锂、镍、钴等关键矿产的精炼目前高度集中在中国。建议通过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等与美国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布局矿产和精炼产能,为美国工厂提供合规的原材料。这不仅能满足FEOC要求,还能享受IRA对"盟友国"矿产的优惠待遇。
第三优先级是功率转换系统(PCS)本地化。逆变器和功率转换系统是储能系统的第二大成本项,也是FEOC审查的重点。建议与美国或欧洲的PCS制造商(如ABB、Eaton等)建立战略合作。
策略三:市场进入的优先顺序——从加州到PJM
不同的电力市场,对中国企业的友好程度不同。我们建议按照以下顺序进入:
第一阶段(2026-2027年):以加州(CAISO)为桥头堡。加州的RA合约制度提供了稳定的收益基础,且加州在政治上相对开放,对清洁能源的需求最迫切。更重要的是,加州的项目开发商(如NextEra、AES等)在FEOC合规方面有丰富经验,是理想的本土合作伙伴。
第二阶段(2027-2029年):渗透PJM市场。PJM的容量市场提供了最高的综合收益(288美元/kW-年),但并网排队和网络升级成本是主要障碍。建议通过收购已获得并网资格的项目(Shovel-ready projects)来绕过排队问题。
第三阶段(2029年以后):布局ERCOT。德州的纯能量市场波动性极高,适合有丰富现货交易经验的企业。随着德州可能引入容量市场机制(Aurora Research 2025年报告已建议 [6]),ERCOT的收益稳定性有望提升。
策略四:差异化竞争——从"卖硬件"到"卖算法"
在硬件层面,中国企业在美国的竞争优势正在被关税和FEOC规则系统性削弱。但在软件和算法层面,仍存在差异化竞争的空间。
储能管理系统(BMS)和能量管理系统(EMS)的算法,是决定储能项目实际收益的关键因素。一套优秀的EMS算法,可以在同样的硬件条件下,将现货套利收益提升15-30%。建议中国企业将研发重心从硬件转向软件,以"算法即服务"(Algorithm as a Service)的模式参与美国市场,规避FEOC对硬件的审查。
需要注意的是,OBBBA对"控制软件"也有FEOC限制,因此软件业务同样需要通过合规的本土化架构来运营。
06 结语
美国旨在通过IRA的巨额补贴和FEOC的严密审查,重塑一个没有中国公司直接参与的供应链。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制胜美国市场的关键已不再是技术比拼,而是拥抱"全球化资本+本土化运营"的深潜模式。
知行合一,我们的策略研究也是伴随着其落地运营而真正完成。本土化的选择并不自动带来成功,前提是企业能够同步解决股权结构、资本来源、供应链合规、州级激励匹配、客户获取与本地运维体系建设等问题。
海外的本土化运营从来都是一个危险与机遇并存的艰难通关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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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系列文章中,我们将把视线转向欧洲——这个在政策上同样复杂、但对中国企业相对友好的市场,去拆解那些隐藏在《新电池法》和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背后的制度逻辑与产业化布局策略。
参考文献
[1] Wood Mackenzie. (2026, March). 2025 U.S. Energy Storage Installations Set New Record, Surpass 2024 by 52%. American Clean Power Association.
[2] 中伦律师事务所. (2025, July). 《大而美法案对中国新能源电池储能行业出海企业的影响解读》. Lexology.
[3] MAREC Action. (2026, February). New FEOC Guidance and What it Means for Energy Storage Developers. IRS Notice 2026-15.
[4]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 (2026). Clean Electricity Investment Credit (Section 48E). IRS.gov.
[5] 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 (FERC). (2020). Order No. 2222: Participation of Distributed Energy Resource Aggregations in Markets Operated by Regional Transmission Organizations and Independent System Operators.
[6] Aurora Energy Research. (2025, November). Assessment of Resource Adequacy Needs in ERCOT Region and Impact of Market Design Changes. ERCOT.
[7] 京吉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5, August). 《美国储能市场的潜力与变革》.
[8] Modo Energy. (2025, December). PJM Battery Revenues Benchmark November 2025.
[9] 电工技术学报. (2025). 《新型电力系统灵活性资源成本回收机制分析及挑战》.
[10] Brattle Group. (2025, April). Energy Storage Market Design Roadmap.
[11] 东方财富证券. (2026, January). 《北美缺电逻辑演绎,储能成为核心解法》.
[12] 东方财富证券. (2026, March). 《美国电力投资三重驱动,中国电力设备乘风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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