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污名化久矣,但0人在意


阅前小调研
如果你评价一个品牌“很会营销”,
你是在( )?
A:夸品牌
B:阴阳品牌
C:中性吧,两者兼有

为什么“会营销”
变成了骂人的话?
今天探讨一个稍微有点泛的问题:营销污名化。换句话说,从什么时候开始,“会营销”成了一句骂人的话了?
开篇的问题我问过不少人,答案一边倒地集中在B。
多数人并不认为“会营销”是一种褒义的正向评价,只有“会做产品”、“会做品牌”之类的表达,尚且算的上是认可。
当然,也有少部分人选C,选A的一个都没有。
就拿最近爆红的张雪来说。当有人说他“很会营销”,张雪第一时间拍视频强调“2025年营销费不足10万”,言下之意是,他的成功和营销无关。

但是,张雪的社媒的的确确运营得相当不错,展现出了极高的敏感度和能力。
有品牌号个人号等矩阵号布局,也有产品表达、生活切片等多元内容。再具体到直播的调度,短视频的内容与节奏控制等细节,这些本质上都服务于认知塑造,正是张雪极力排斥的营销的一部分。
长于内容表达,擅于借势媒体杠杆,分明也是他成功的充分条件之一。
既然如此,为什么一定要急着自证“清白”?这种对营销的本能排斥和强烈的羞耻感,到底是什么时候,从何来的呢?又是什么时候,被污名化的营销成为了共识呢?
再分享一个挺有意思的对比。
去年年底,贾国龙言之凿凿地说“西贝不需要公关”,公关圈哗然。大量从业者跳出来,严肃指正“公关价值,不该被污名化”。包括这两天李想持续发飙,也依然有人在强调“公关被污名化”了。
没多久,雷军直播的时候说:“自己现在一听到营销大师就有点恶心。”

其实雷军看得蛮清楚的,营销只是一种工具,所以他前面强调了营销“中性”。但大量媒体在转述这段话时,只掐头去尾地强调了“雷军拒绝营销大师标签”,反而持续放大了营销的污名。
结果呢,我到目前为止,都还没看到营销/品牌圈有人发出关于“营销不该被污名化”的文章。
咋回事,同样是被踩了一脚,怎么公关圈就有人奋起还击自我辩护,营销/品牌圈就集体装死了?
如果这些企业家和各种意义上的“成功者”,他们掌握着话语权,都还要避之不及地和营销切割,认为自己的成功与营销无关,那自然就把营销推到了一个更尴尬的位置。
这让市场部如何自处?在这个行业的你我如何自处?品牌部又要躲在角落瑟瑟发抖了。
某种意义上,营销污名化,从成功者否定营销开始。
既然没人说,那就我来 —— 今天,给营销正正名。(不保证能成功版)

当营销被连坐
仔细想想,确实有一种“营销”,挺招人烦的。
或许我们自己也做过呢。扪心自问,“不想每天制造辣鸡广告”是多少人离开广告行业的理由,我就不多说了。
但“营销”这个词本身是模糊的。很多时候,营销从业者内部对“营销是什么”也没有共识。
营销本质上是中性的,甚至是高度理性的学科。它研究的是需求是否真实、信息是否对称、决策成本如何被降低、品牌如何成为信任的捷径。这些问题很难的,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思考和验证。
但在实践中,营销被分裂了两派:
一种认为,建立信任应该是营销的目标。
营销应该做用户研究,挖掘产品的真实价值,再用用户能理解的语言把它高效表达出来,转化为用户能感知的实际价值。这是一种有门槛的“翻译”工作,也是一种对品牌的长期建设。
我们在社媒上常常看到的一类话题“这才是我们想看到的广告”,大抵都可归属于此类。
另一种则认为,营销是为了“收割”信任。
案例太多了我就不放了。在这类人的眼里,营销等同于标题党、情绪操控、洗脑,几乎和套路、忽悠、割韭菜画上了等号。目标就是在用户反应过来之前,利用虚假承诺制造幻觉,继而完成转化。
当然,选择“收割”的人未必不懂品牌,可以说他们太懂了(以某些洗脑广告大师,剑走偏锋的“流量操盘手”为代表),毕竟信任的积累无法量化,最终的代价又由品牌承担,与自己无关。
再加上整个行业体系都在助纣为虐地纵容这种局面:
甲方按ROI考核,agency按执行结果考核,平台按点击和转化考核。甲方不纠正,因为短期数据好看;agency不纠正,因为客户不买单;平台更不必纠正了,因为有流量就行。
没有任何一个环节,考核“用户看到这个广告之后是否更信任这个品牌了”。
于是,收割信任的营销内容数量庞大、曝光极高、传播极快,完全占领了“营销”一词的公共解释权。
大众被这些案例反复训练,“夸大营销”和“过度营销”见多了,条件反射自然形成了。一听到“营销”两个字,就发自内心地觉得反感,觉得自己在商家眼里都是嘴歪眼斜阿巴阿巴的傻子。
结果是,真正做用户研究、做品牌洞察、做长期建设的人,和批量制造噱头、消耗信任的人,被扔进同一个词里,接受同一场审判。
这也是我说的,营销被连坐了。

营销会洗白吗?
营销污名化已成定局,那营销会“洗白”吗?我对此也保持悲观。
有人说,这是营销最坏的时代。因为产品质量、供应链成本、定价逻辑、资本回报周期、增长压力,这些真正决定品牌体验上限的变量,大多发生在营销之前,甚至发生在营销之外。
但最终站在用户面前解释一切的,只有营销。营销天然地承担了对外沟通的角色,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背锅侠。
业内有个心酸的段子:品牌部是厕所吗?怎么每个来找我的人都说自己很急?其实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当产品力不足时,营销被要求“讲一个更好的故事”;当价格不合理时,营销被要求“制造更强的情绪价值”;当战略摇摆不定时,营销被要求“先把声量顶住”。
营销常常被认为是锦上添花的角色,被放置在“制造合理性”的位置之上,被要求完成一个逻辑上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最后呢,卖的好?是销售的功劳。卖的不好?是市场/品牌的锅。
在这个结构里,洗白没有任何意义。
不过悲观的是现状,但这不意味着营销只能认命了。
我抛下一个暴论:

不能正视营销价值的人,永远做不好营销。
我不是在说营销万能,恰恰相反,我想说的是摆正营销的位置,看到营销真实的价值和局限性。营销固然有放大传播效率的功能,但也需要想清楚营销到底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段永平的营销观或许是个好的参照。
1993年,小霸王《拍手歌》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1994年,他请成龙拍了“望子成龙小霸王”,火遍大江南北。他曾斥资超8000万拿下央视《新闻联播》后的5秒广告,连续两年蝉联标王。
田小姐说段永平是“营销大师”的时候,段永平分享了自己对营销的见解:
他认为“营销是一种效率工具”
“自己对营销的原则就是不能说假话”

谈到为什么选择砸钱投央视广告,他说,用成龙代言,有些人看一次就记住了,不用成龙的话可能要看九次十次。只要能提高传播效率,这钱就花得值。
他不否认营销的价值,甚至是最积极拥抱营销的企业家之一。但前提是产品卖点真实无误,不能造假。
所以回到开篇的问题。
张雪做的那些内容,经得起检验。他的产品是真实的,他的故事是真实的,他的社媒运营放大了真实存在的价值。这是好的营销。他不必为此道歉,也不必急着撇清。
再理想一点看,好的营销,不能只是在“补救失败”“掩盖不足”“冲数据”的救火场景中存在,它应该是一种商业判断力,从产品之初就介入,嵌入体验设计、组织决策和战略判断,与产品、战略、组织能力深度耦合,不应该只成为最后粉饰门面的工序。
而打破“污名化的营销”的方式,是把营销摆到合理的位置上,是用超越平庸的职业素养,主动定义什么是“好的营销”。
当然我知道,单纯靠从业者的心力和价值观去对抗整个量化时代的洪流,无异于螳臂当车。
但我还想说,行业外的污名和脏水已经不少了,我们业内人就别再默认“反正营销就这样”了。
一旦这种集体犬儒成为共识,你我所能感受到的寒气,也就更刺骨了。
本文转载自作者广告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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