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无纸化证券市场介绍

引 言:
近年来,香港证券监管机构持续推行证券上市和交易无纸化进程,包括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2020年起逐步实施和扩大无纸化上市及认购机制,及推出FINI平台让市场参与者及监管机构于同一平台上共同管理首次公开招股的结算流程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主导推行的无纸化证券市场(Uncertificated Securities Market, “USM”)机制如获立法会通过,预计将于2026年11月16日正式实施。目前,USM相关立法和上市规则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USM系统设置和筹备也大致就绪。
本文旨在介绍USM的基本机制,以及对上市发行人和股东的影响。
作者:刘磊、潘颖施
01
什么是USM?
USM是一项旨在取消实物股票证书的制度改革,无纸证券的持有人可透过在发行人的核准证券登记机构的无纸证券登记及转让系统开立账户、以电子方式直接持有和管理无纸证券。
在USM实施前,香港的上市证券须有纸质证书作为其所有权凭证。现时,港股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分为登记股东(即以实名登记为股票证券的所有人,该等人士持有纸质股票证书)和非登记股东(即该等人士仅享有相关证券的实益股权,相关证券则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中央结算代理人”)名下)。USM是在现有持股方式基础上新增的选项。此项制度将透过对股票管理和交易程序简化和自动化来进一步提高效率,并尽量减少对纸本和人手程序的需要,从而提升香港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加强香港的竞争力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三种股份持有方式的区别简要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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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本证券 |
透过中央结算系统(CCASS)持有 |
U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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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的法定所有权 |
投资者直接持有 |
投资者仅持有实益权益,法定持有人为中央结算代理人 |
投资者直接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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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纸本证书 |
有 |
有(由中央结算代理人持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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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行使 |
直接行使 |
需透过中介及中央结算代理人行使 |
直接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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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便利性 |
低(需人手处理,约需10个工作天) |
高(透过中介实时交易) |
高(电子平台实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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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式 |
人手处理,需保管纸本证书 |
由中介机构代管 |
透过 USI 设施电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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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速度 |
慢(约10个工作天) |
快(可透过中介机构在联交所场内交易) |
快(网上操作在联交所场内交易) |
02
适用USM的证券有哪些?
USM将适用于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份、预托证券、合订证券、证监会认可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包括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但不包括交易所买卖基金(ETFs))、用以认购上述证券的股本权证(subscription warrants)及在供股下用以认购上述证券的权利(统称“订明证券”)。无纸证券市场《上市规则》修订不适用于债务证券(包括尚未转换为上市股票等订明证券的债券);不可从中央结算系统提取的认可集体投资计划;及期权、权证又或可认购或购买不属于订明证券的股本证券的类似权利。
03
适用USM的发行人有哪些?
原则上,所有订明证券的发行人都须参与USM。考虑到百慕大、开曼群岛、香港及中国内地(统称“指明辖区”)这四个司法辖区的法律法规对于无纸证券没有禁止性规定,且在港上市公司中,此四个司法辖区设立的公司总数占港股上市公司绝大多数,因此这四个辖区设立的发行人必须参与USM。
04
USM何时起实施?
香港证监会最新公布的实施无纸证券市场的目标日期为2026年11月16日,但有待香港立法会完成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negative vetting process)后最终确定。
根据指明辖区的法律所产生的订明证券已被设定了特定期限。具体来说:
a. 在USM实施后首次上市的订明证券(即首次公开发售证券),从首次上市当日起必须采用无纸形式。
b. 在USM实施时已经上市的订明证券已被设定了五年期限(从USM实施之日起算), 在此期限内分批参与USM。为了确保有序过渡,核准证券登记机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及港交所会拟定更详细的时间表,当中会包括经考虑各发⾏人的规模,流通的所有权文书数量,任何即将发生的公司⾏动,以及是否需要修订其发⾏条款等因素后,为个别发⾏人设定特定期限。
05
新申请人和发行人须采取哪些准备工作?
根据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的最新指导文件和资料,我们建议新申请人和发行人采取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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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采取的行动 |
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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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人 (指USM实施后方才完成上市的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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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核准证券登记机构 ·在招股书中提供有关其参与USM的资料 ·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公司股份证券可不出具纸质所有权证书和进行无纸化转让 |
上市日期之前 [注: 在USM实施后的首年内,新申请人可向香港证监会及港交所申请上市时不参与USM,但有关暂缓参与仅在五年过渡期内某个时点完结,且预期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及为协助确保市场维持公平有序而有必要情况下上述监管机构才会授予上述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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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发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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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核准证券登记机构 |
USM实施日期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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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公司股份证券可不出具纸质所有权证书和进行无纸化转让 |
USM实施日期起一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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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其股票会成为USM的参与证券的最后期限(称为“指明日期”) |
港交所会就指明日期向发行人发出书面通知,发行人须在不迟于收到通知后1个营业日内合理时间内尽快公布 [注:五年过渡期内,发行人可向港交所、核准证券登记机构协商申请变更指明日期,或向香港证监会申请豁免遵守USM相关规则的规定。但预期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及为协助确保市场维持公平有序而有必要情况下监管机构才会批准变更或者豁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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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参与USM的详情,包括提供网页链接,网页内提供有关其计划的资料 |
确定其证券将参与USM后的合理可行的时间内尽快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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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有关其证券即将会成为参与证券的提示 |
不迟于其证券成为参与证券前21个营业日 |
此外,我们预期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在会根据USM推进过程中的市场反馈进一步提供指引。我们建议发行人和投资者及时关注有关监管的最新指引,同时与核准证券登记机构就具体实施细节保持紧密沟通。
06
投资者持股安排需要作哪些调整?
对于投资者而言,发信人参与USM不影响投资者持有发行人上市证券的权利。投资者仍可按现行方式持有股票,包括持有纸质股票。然而,一旦发行人参与USM,未来该发行人将不可再发出纸质股票。如果投资者因任何原因失去了该纸质股票(如遗失纸质股票,或将股票存入股票经纪行并透过中央结算代理人代持,又或者开立了无纸化证券设施(USI)账户变为电子管理),则投资者无法重新要求发行人出具纸质股票。
根据现时的系统设计,不同发行人可以选择聘任不同的核准证券登记机构,而投资者须透过在该核准证券登记机构中开立的USI设施管理相关发行人的上市证券。因此,如投资者同时持有多个发行人的股票,则有可能需要在不同的核准证券登记机构中开设USI设施。
07
结 语
USM措施预期将为投资者提供一个高效的渠道,让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享受更好的股权权利保障以及交易上的便利;同时取消纸本和人工处理文件流程将会提升市场参与者的效率,助力绿色市场的发展,加强香港的竞争力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USM制度鼓励投资者实名持有证券,也为发行人更好地掌握其股东结构、加强股东沟通工作提供便利。但另一方面,实施USM涉及系统设置的根本变化,也可能给发行人、投资者在持股费用成本以及使用新操作系统上带来短期的挑战。
USM将在开始实施后五年内分阶段完成百慕大、开曼群岛、香港及中国内地发行人订明证券的无纸化转换,我们建议发信人尽早与其股份过户处了解有关安排和服务详情,同时考察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如须修订,则适时启动修订工作。而投资者则可从现有资讯提前了解此项新措施的运作,根据自身需要未来选择适合的持有和管理其所投资的上市证券的方式。
特别声明:本文及其内容仅用于分享目的,不代表嘉源律师事务所针对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亦不应被用作决策依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请注明出处。
作者简介/ PROFILES

刘磊 高级合伙人
Ray.liu@jiayuanlaw.com.hk
业务领域:
境外融资、并购重组

潘颖施 合伙人
yingshi.pan@jiayuanlaw.com.hk
业务领域:
境外融资、上市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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