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重/18世纪中国的经济繁荣与全国市场的形成

作 者:李伯重
来 源:微信公众号「云大经济史」
编者按:
内容提要:中国经济的发展在18世纪达到了一个高峰。这个史无前例的长期经济繁荣为什么能够发生?导致这个经济繁荣的内在动力究竟是什么?本文从经济史的视野展开研究,认为清代经济成长的主要动力是斯密动力,这种动力只有在一个良好的市场中才能很好运作。市场规模越大,整合程度越高,这个动力的运作就越好。在18世纪的中国,出现了一个整合良好的全国市场,使得这个动力能够发挥到极致。依靠这个动力,中国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促成了“康雍乾盛世”的出现。
关键词:18世纪 经济繁荣 全国市场 形成
中国经济的发展在18世纪达到了一个高峰。经济学家麦迪森(Angus Maddison)指出:“从17世纪末至19世纪初,清朝在其自定的目标上表现得很出色(英文原文为extremely well,即极为出色)。从1700-1820年,人口从1.38亿增长到3.81亿,增长速度几乎是同期日本人口增长速度的8倍,欧洲的2倍。人口增长并没有导致生活水平下降。在18世纪,尽管欧洲的人均收入扩张了1/4,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仍然快于欧洲。1700-1820年间,中国的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为0.85% ,而西欧为0.58% ,仅为中国的2/3强。在此时期,中国的GDP在世界GDP中所占的比重从23.1%提高到了32.4%;而整个西欧的GDP在世界GDP中所占的比重仅从23.3%提高到了26.6%。”中国经济在18世纪出现了长期的繁荣,因此这个时期也被称为“康雍乾盛世”。
这个史无前例的长期经济繁荣为什么能够发生?学界进行了多方面的讨论。何芳川指出:在中国历史上,“康雍乾盛世”有六大贡献:第一,基本上奠定了今天中国的疆域,奠定了今天中国56个民族大家庭的基础;第二,大致完成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成熟、完备、前近代型的行政管理体制,能够很好地为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制度服务;第三,重视农业生产,努力推动以农业为中心的社会经济全面高涨;第四,注意农业人口的合理负担,政策导向比较妥当,从而促进了人口的巨大发展;第五,在平定三藩之后,大致维持了一个半世纪的安定局面,在中原与江南等主要农业区,社会生产不受干扰,人民生活比较安定,促成了社会经济与文化生活的繁荣;第六,延续诸王朝的传统,经略“华夷秩序”,基本上与周边远近诸国保持了和平、友善的关系,从而维系了东亚国际格局的稳定与安全。这些成就,都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麦迪森也指出:“清朝政府取得的第二个成就是由于帝国版图大幅扩张而创造的安全感。1820年时,中国的国土面积已经达到1200万平方公里,是其1680年面积的2倍。新纳入的地区多为人烟稀少的地区,1820年时这些地区的居民只占总人口的2%。纳入这些扩张的地区是为了加强中亚边境地区的安全,以防止中国在此之前所遭受的蛮夷入侵。清朝在1696-1697年征服了蒙古人,随之改变了他们的部落结构,使他们更易驯服。在1689年签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所确定的清朝的边界已经深入西伯利亚。清朝于1683年收复台湾、1720年平定西藏,后来又在1756-1757年间将新疆纳入版图。”由于消除了外部威胁,因此可以把更多的资源用于经济发展。这两位学者所谈到的这些,都是导致18世纪中国经济繁荣的重要原因,但是基本上是经济之外的原因。那么,导致中国18世纪经济繁荣的内在动力究竟是什么?本文从经济史的视野,就此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
经济为什么会成长?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阿塔克(Jeremy Atack)与帕塞尔(Peter Passell)做了一个简要的解释:经济成长是生产要素投入增长与产出增长。根据这些投入与产出的不同,经济成长也分为外延式增长和内涵式增长两种。由投入增长导致的增长被称为外延式增长,而由每单位投入引起的产出增长所导致的增长被称为内涵式增长。外延式增长通常是由于更多的劳动、耕地以及工具投入使用;而内涵式增长则是由于技术进步、产出结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的生产率提高。外延式增长只是经济规模“更大”,而内涵式增长则可被视为使经济变得“更好”,因为人们付出同等努力却比以前得到更多的回报。不论在什么时代和地方,经济成长只能通过外延式增长和内涵式增长两条途径,因此18世纪中国经济的增长也只能通过这两种途径而达到。
根据不同的条件,外延式增长和内涵式增长这两种经济增长,形成了不同的经济成长方式。经济史学家费维凯(Albert Feuerwerker)对中国历史上的经济成长方式的主要种类作了总结,指出主要有广泛性成长(Extensive Growth)、斯密型成长(the Smithian Growth)和库兹涅茨型成长(Growth à la Kuznests或the Kuznetsian Growth)三种。这三种成长方式在性质上各不相同,并由不同的动力所推动。其中,广泛性成长是外延式增长,主要由增加同类生产单位数量推动,因此虽然会导致经济总量扩大,但劳动生产率并未提高。斯密型成长和库兹涅茨型成长都是内涵式增长,因为都有经济总产量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是斯密型成长依赖的是近代以前的机制和技术,而库兹涅茨型成长则建立在急剧的结构变化、制度创新和新技术的持续发展与使用的基础之上。
在这三种成长方式中,广泛性成长是传统经济的主要成长方式,而斯密型成长和库兹涅茨型成长则是近代经济的主要成长方式。就中国历史上的情况而言,广泛性成长是从战国到唐代中期的主要经济成长方式,斯密型成长出现于唐代后期,但到明清时期才得到较为充分的发展;至于库兹涅茨型成长,则是到19世纪后期才在中国东部少数地区开始出现。在18世纪,广泛性成长的潜力基本上已耗尽,而库兹涅茨型成长尚未出现,因此这个时期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斯密型成长,因为在没有重大技术进步的条件下,斯密型成长是唯一可以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从而推动18世纪经济繁荣的主要途径。
推动斯密型成长的主要力量是斯密动力(the Smithian Dynamics)。所谓斯密动力,源于亚当·斯密(Adam Smith),他认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是劳动分工及专业化所带来的较高生产率,即每个人生产其最适宜生产的产品,然后与他人交换,以获得更好的回报。这样,劳动分工及专业化就带来了较高生产率。交换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形成市场,市场的发展既是劳动分工与专业化发展的条件,同时又以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所体现出来的相对优势为基础。在没有重大技术进步的条件下,劳动分工和专业化主要受市场大小所限。市场越大、越完善,为经济成长提供的机会也就越多。市场对于经济成长的另外一个重要功能是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方行指出:“任何一种经济制度的根本问题,都是要优化资源配置,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如何配置资源就成为经济运行的基本内含。资源配置是否优化,是否合理,最终表现为社会宏观经济效益。商品经济发展,是资源配置优化。而资源配置优化,必然会带来资源效益优化。”因此,要了解18世纪中国经济成长的内在动力,关键是认识这个时期中国市场的发展。在中国历史上,市场出现很早,经过自宋代以来的长期发展,到了18世纪,形成了统一的全国市场。这个巨大的全国市场为斯密型成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从而推动了18世纪的经济繁荣。
二
从根本上来说,全国市场就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主要区域市场,通过跨地区的长途贸易的发展而实现的整合,因此长途贸易的发展对于全国市场的形成具有关键作用。早在宋代以前,中国的长途贸易已相当繁荣,但是这种贸易具有两个特点:第一,除盐、铁等作为自然经济必不可少的补充产品外,进入贸易的主要是奢侈品,以及由“任土作贡”遗留下来的特产品。这两种贸易所经营的都是已生产出来的东西,其消费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第二,这种贸易主要进行于城市之间,农村产品运往城市,而无回头货与之交换,故并非真正的商品流通。到了宋代,长途贸易不再只限于奢侈品,也包括诸如米谷这样的民生用品,而后手工业产品也进入了跨地区长途贸易。但是民生用品的长途贸易在整个国内贸易中的份额仍然颇为有限。大约自明代中叶起,长途贸易才开始以民生用品为主。这里要强调几点:1.民生用品的重要性。所谓民生用品,即普通消费品(即大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不仅有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如粮食、茶、糖、盐等),而且也有其他体积大而单位价值低的产品(如木材、原料、豆饼、煤炭、矿物等)。从事这些产品贩运的长途贸易,与从事奢侈品贩运的长途贸易有很大不同。2.主要生产要素(劳动、技术、资本和信息)的流动问题。这些要素的大规模和长距离的自由流动,将会导致主要区域之间的相互依赖的加强。3.流动的规模。一般而言, “大规模”意味着数以百万计的人(生产者、消费者、搬运工、地主、佃农、商人、店主、官吏等)卷入了这种贸易和流动。流动的规模,体现了区域市场结合的程度。规模越大,结合越紧密。作为这种结合的一个指标,许多地方的物价也有很强的关联。
施坚雅( G. William Skinner)认为在清代中国,形成了几个经济巨区(Macroregional economies),这些经济巨区都有其商业中心和商业腹地。同时,还有一些跨地区的贸易中心,其商业腹地包括了一个以上的巨区。在此,我把“中国的全国市场”界定为一个通过大规模的长途贸易将中国各主要经济巨区结合而成的市场。这个市场由一个核心区和多层边缘区组成,由一个长途贸易网络联成一体,货品和主要生产要素可在此网络中比较自由地大规模流动。尽管这个定义可能不符合一些学者对于欧美某些国家的全国市场的定义,但是我认为它比较符合清代中国的实际情况。
一些学者认为清代的中国不可能出现全国市场,主要理由如下:第一,清代“封建剥削”加重导致农民阶级的贫困化从而导致农民生产出来的剩余产品太少,不足以促成高水平的商业化出现,而这种商业化是全国市场的基础。第二,农民经济的“自给自足性”使得商业化难以发展。第三,明清中国缺乏全国市场所需的制度环境。第四,中国幅员的广大使得全国市场的形成非常困难。从以上观点出发,清代中国出现全国市场是不可能的。但是这些观点并不一定经得起推敲。
第一,清代“封建剥削”沉重导致农民阶级的贫困化之说,已受到吴承明、方行等经济史学家的质疑和批驳。清朝建立后,取消了明末的若干苛税,并通过打击地方豪绅,使得赋税负担较为平均,所以一般农民所纳的赋税,比明代有所减轻。作为结果,清代农民生产的剩余产品比前代多,因而清代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方行、魏金玉、何炳棣、谢和耐(Jacque Gernet)、琼斯(E. L. Jones)等一些海内外学者均已对明清中国农民生活水平低下的旧说提出质疑,李中清(James Lee)、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等学者也认为18世纪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准可与西欧富裕国家媲美。因此清代农民的生产有相当的剩余可以投入市场。
第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由于剩余增加,农产品的商品化也在发展。据吴慧研究, 16世纪中叶中国粮食的商品率约为16.16%,而到18世纪后期则达到17.26%,同时有1000万的农户专门从事经济作物生产。换言之,至少有1/6的中国农户必须通过市场获得所需的粮食,而他们所购买的粮食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数百里外的产地。此外,清代中国的许多地区出现了商业化与农村工业化,其程度之高,使得有些学者怀疑:依照欧洲的标准来看,中国的农村是否“过度商业化”和“过度工业化”了。商业化与农村工业化的发展,使得一个地区要保持自给自足更加困难。许多研究清代区域经济的学者都认为其所研究的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具有很强的商业联系,而这种联系源自区域经济的互补性并主要通过贸易来进行。
第三,晚近的研究表明,以往认为中国在19世纪中期以前没有商法的看法是错误的。邱澎生对明清中国的商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指出中国政府对市场的法律规范在明清之前早已存在,尽管没有专门成编的商业法典或是特别汇集的商业判案,但是对于明清时代广大的民间工商业者而言,政府所公布的种种市场法律规范,也仍然或多或少影响到他们在市场上的交易行为。孙丽娟也指出清代商业社会各行各业都制定有一些规则和制度,与欧洲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内容非常相似。清代中国商事习惯法具有一定的自治法属性及对制定法的依赖以及多元化的法律渊源和多元化的审判机关等特点。这些商法广泛运用于商业活动中。此外,清代国家尽管没有奉行重商主义政策,但是也并未奉行“抑商”政策。一般而言,清代国家很少干预国内贸易,相反倒常常鼓励粮食和其他一些商品的长途贸易。
第四,在全国市场形成方面,中国的辽阔领土所导致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为中国所享有的某种“地理特殊性”(Geographical exceptionalism)所抵消。约翰·麦克尼尔(John McNeill)指出:中国拥有一个世界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内陆水道系统,能够将巨大的和富有生产性的空间结合为一体,在运输成本方面,在铁路时代以前的世界上,任何陆地运输网络都不能与之抗衡。中国这个内陆水道系统创造了一个比起世界上任何相对较大和较富裕的地区更统一的市场、政治实体和社会。某一地区的消费者需求和政府需求,影响到非常遥远的省份的生产方式、土地利用和资源开放,只要在这个水道系统所及之内。因此历史上的中国经济比其他地区的经济更加完整。
以上这些都表明:中国在18世纪形成全国市场并非不可能。
三
在18世纪,中国发生了若干意义深远的变化,为中国全国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这些变化包括制度的改善、交通运输的发展、地区专业化与劳动分工的发展等。
(一)制度的改善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国家对于国内贸易基本上采取自由放任政策。清代国家在大部分时间(特别是在18世纪)内,实行一种自由放任的贸易政策。在许多情况下,大规模的粮食贸易以及其他一些民生产品的贸易受到国家的鼓励。除了在一些地方设置税关征税外,国家很少干预国内贸易。较之前代,清代前中期榷关的数量已大为减少,商税征收制度更为完善,征税方式更加规范。虽然随着贸易的增长,国家征收的商税也增加了,但是整体而言,商税在政府财政收入中的地位仍然远不及农业税收。清代前中期的商税税率,一般浮动在3-6%之间,与前朝相比是很低的。这个税率往往长期不变,故实际税负会因物价上升而减轻。不仅如此,由于清代商税是从量计征,商品价格上涨,若税则不变,则税率呈下降趋势。对商业课以低税并非清代国家缺乏征税能力,而是因为其奉行的轻赋政策。一些学者认为尽管税率低,但是商人所受的各种勒索和捐献数量很大。但是这些现象由来已久,并非清代独然,而且与过去相比,这些勒索和贡献在18世纪并不算严重。
2.国内贸易障碍逐渐消除。王国斌认为以清代的政治和经济政策为基础,清代中国由四个主要“政治经济区”组成,即核心区、腹地区、陆地边疆区和沿海边疆区。在18世纪,清代国家成功地将这四个政治经济区整合成为一体。作为结果,在中国内地基本上没有贸易障碍。在明代,出于安全的考虑,在内地与边疆地区之间设置了许多贸易障碍。但是到了清代,由于对边疆地区实行了有效统治,这些贸易障碍绝大多数也逐渐消除了。
3.形成了比较稳定的货币制度。明清时期,中国的货币制度也出现了重大变化,首先是货币“白银化”的重大进展。到了清代,白银变成了标准货币,铜钱则成为次要货币,仅只在小额交易中使用。清朝统治者接受了明朝货币制度的经验教训,对纸币的态度十分谨慎。但是这时出现了大量的民间自发的金融票据,清朝政府对此并未过多干预,因此到了18世纪,民间纸币(主要是钱票)成为货币体系的新生力量。这种以白银为标准、辅以铜钱和票据的货币体系,在当时的条件下无疑是最佳选择。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制度创新,其中很有意思的一个是商标的使用。虽然商标出现很早,但是到了清代,由于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商标使用流行了起来。从清代文献中可以看到,在布匹、药品、金银、庄票、珠宝、茶叶、酒、瓷器、文具、铜器等商品上都有使用商标的。许多商标得到政府和家族组织的保护。
(二)交通运输的发展
亚当·斯密指出:通过水运,为每一种产业开辟了更加广大的市场,这是陆运所不能单独办到的。一国的内陆,除了位于它的四周,并将它与海岸和巨大通航河流隔离开来的那个邻国以外,在长时期内不可能为自己的大部分货物找到其他的市场。由于陆运运费高昂,那些单位价值低而体积大的货品很难进入跨地区的长途贸易。水运比陆运便宜得多,但是只有在拥有良好的水道系统的地方,才有廉价的水运可得。
清代中国的水运系统有两大进步。第一个是在中国最重要的长江水道上,原来彼此隔绝的航段逐渐连接起来了。宋代的长江贸易主要是集中在下游,明初也还是这样。明后期,沙市、九江成为新兴商业城市,与长江下游连接起来了。到了清代,长江上游(即宜宾至宜昌段)与中游航段连接起来。乾隆初为运云南铜矿,还在宜宾以上疏凿险滩,开通金沙江船路1300余里。至此,长江全线通航。第二是北洋航线的开通。由上海绕山东半岛到天津的北洋船线辟于元代,但基本上是用于官漕。明代废海漕,航道几乎湮灭。到了清代重辟,并由天津延至营口,与辽河联运,成为南北一大干线。至于南洋沿海航线,明代已经开通,在清代又颇有发展。以此为基础,一个巨大的水运网最终形成。这个水运网表现为三个巨大的T形。这三个T形有一条共同的东西向长臂和三条分离的南北向长臂。东西向长臂是中国最主要的水运主干线长江,连接着长江上、中、下游主要地区,南北向长臂则是将中国南北主要地区联系起来的三条水运干线:第一条为沿海航线,第二条为大运河—(长江)—赣江,第三条为汉江—(长江)—洞庭湖—湘江。其中湘江和赣江又通过灵渠运河或陆路与珠江水系连接。以这三个T形干线为基础的水道网,把施坚雅所确定的中国九大经济巨区中的八个联系了起来。以上述两大进步为基础,清代中国水运系统大大扩大了。中国内河航运的总里程增加了好几倍,在1840年前达到了5万公里左右;沿海航运里程也有很大增加,在1840年前已约有1万公里。这个巨大的水运网覆盖了中国的大多数地区。在水运里程增加的同时,航运能力也提高了。到了19世纪中期,中国水域中航行船只总数超过20万艘,总载量达400-500万吨。此外,在明清时期(主要是在清代),陆运的发展也十分显著。到19世纪初,一个由12条商业干道组成的陆运网已形成。这些干道不仅将中国所有的内地省份和大多数主要城市连接了起来,并且也把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边疆地区和内地连接了起来。
(三)地区专业化与劳动分工的发展
王业键指出:经过长期的发展,中国在19世纪前已形成了三个主要的经济地带。第一个地带是发达地带,包括东部、北部和东南部十个省份。第三个地带是不发达地带,包括东北、清代蒙古、青海、西藏。第二个地带则是发展中地带,包括上述发达与不发达两个地带之间的其他省份。这三个地带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异与在人口密度方面的差异颇为相似。发达地带人口稠密,发展中地带人口密度次之,不发达地带人口稀少。这三个地带在经济变化和人口变化方面也各不相同。发达地带工业和商业有重大发展,而发展中地带农业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发达地带人口增长缓慢,而发展中地带人口增长快速。至于在不发达地带,经济和人口的变化都不大。三个地带之间的关系,颇类似于现代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发达地带从发展中地带以及不发达地带获得粮食、肥料、矿产品、木材和多种原料,同时向后两个地带提供制成品、资金、技术、人力乃至财政支持。
除了以上所述的三个方面的发展外,在货币供给的增加、金融机构的发展、商人集团与商人资本的成长、商业通讯系统的发展等几个方面,18世纪也有长足的进步。
由于上述变化,18世纪中国的长途贸易发展迅速,商品和劳动、资本、技术和信息等主要生产要素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自由流动,导致了中国主要区域市场的统合,因此形成了一个整合的全国市场。这个整合的全国市场由一个中心及其最大商业腹地组成。该中心是主要贸易干线的集中地,通过这些干线连接该地区内主要城市以及覆盖边缘区的贸易网络。如前所述,长江水系、大运河和沿海是三条主要水路,构成了18世纪中国水运系统的主干,中国的长途贸易也正是集中在这三条水路经过的地区。因此,18世纪中国全国市场也以这三条水路为基础,呈现出一种三叉形的枝状空间结构,构成了三层商业腹地。第一层商业腹地包括直接与这三条水路相邻的地区,第二层腹地包括可以通过其他大小水道进入这三条水路的地区,而第三层腹地则为那些仅只有陆运的地区。对于这个结构来说,是否有水运比距离的远近更为重要。全国市场的中心是经济上最为发达而且在水运系统中处于中心地位的地区。在清代中国,仅有一个地区——江南同时具有这两个特点。江南地区不仅拥有全国最高的人口密度和最高的城市化水平,而且拥有全国最大城市苏州,以及大城市南京、杭州和中等城市松江、上海、湖州、常州等。这个地区拥有足够的消费需求和购买力,全国各地的商人在此都能获得正常利润,因此成为大多数大宗商品的长途贸易的终点。这些大宗商品包括长江上游和中游的粮食和木材、云南的铜、华北的棉花、华北与东北的豆货、华南和台湾的蔗糖,等等。江南地区因为处于前述的两个大T字的交叉处,因此在中国水运网中也处于中心地位。随着水运的发展,上海、南京、乍浦和杭州都成为了中国内河航运和海运的重要港口。其中上海发展最快,在鸦片战争前的一个世纪中,从一个地区港口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港口之一。据估计,在19世纪20和30年代,每年大约有5300-54000艘大型沙船出入上海港,总吞吐量超过300万吨,相当于中国沙船总吨位的2/3。这种中心位置,使得江南能够通过中国的水运网与全国大多数地区进行贸易。苏州是江南的中心,因此苏州也就很自然地成为全国市场的中心。也正是因为在全国市场中的这种中心地位,江南能够将全国商人吸引至此。在所谓“十大商帮”中,有四个(徽州商人、宁波商人、龙游商人和洞庭商人)把江南作为自己业务的根据地,尽管其中只有洞庭商人是江南本地商人。其他六个商帮的商人也在江南大力经营。他们建立的会馆增加迅速,到了19世纪初期已遍布江南大小城市乃至许多市镇。江南会馆的密度,远高于中国其他任何地区。江南在全国市场中的这种中心位置,也可从江南在金融方面的领先地位见之。在18世纪和19世纪初期,中国主要金融机构是钱庄(银号、汇兑庄、钱号等),而江南钱庄之多,甲于天下。
以上述地域分工为基础,18世纪中国形成了一个以江南为核心、上述三个地带为腹地的经济整体。这三个地带如同三个同心圆围绕着核心,人口与财富集中的程度依次递减。江南不仅是中国水运系统的中心,而且也是中国贸易、工业、商业、金融乃至文化的中心,几乎整个中国都在其最大商业腹地的范围之内。这个经济整体,就是中国的全国市场的产物。
全国市场的出现与发展是中国经济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如前所述,清代经济成长的主要动力是斯密动力,这种动力只有在一个良好的市场中才能很好运作。市场规模越大,整合程度越高,这个动力的运作就越好。在一个整合良好的全国市场中,这个动力能够发挥到极致。因此,在人口剧增而耕地增加缓慢的18世纪,依靠斯密动力,中国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促成了“康雍乾盛世”的出现。这就从经济史的角度解释了18世纪中国经济表现良好的内在原因。
(载《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4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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