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一处罚”破局“幽灵外卖”: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监管执法思路的法理探析与基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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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一处罚”破局“幽灵外卖”: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监管执法思路的法理探析与基层指导

“一店一处罚”破局“幽灵外卖”: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监管执法思路的法理探析与基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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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店一处罚”破局“幽灵外卖”: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监管执法思路的法理探析与基层指导

一份蛋糕引出35.97亿元史上最大罚单,“一店一处罚”重构平台违法成本逻辑

2026年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7家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同时,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这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监管部门开出的史上最大罚单。

此次处罚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在于罚单金额之大,更在于其背后执法逻辑的根本转变——“一店一处罚”。本文将从法理基础、典型案例和基层指导三个维度,对市场监管总局这一创新执法思路进行系统探析。
一、“幽灵外卖”黑色产业链:执法逻辑转变的现实背景

所谓“幽灵外卖”,是指电商平台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放任纵容伪造或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幽灵店铺”开展的餐饮外卖活动。这些“幽灵店铺”往往居无定所、查无实人,卫生条件差、食材来源不明、加工流程不规范,不仅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威胁公众食品安全。

此次系列案源于一个售价252.4元的蛋糕。2025年7月,北京某区居民刘先生在某外卖平台上一家名为“甜颜情书”的蛋糕店购买蛋糕,发现商家将不能食用的玫瑰花直接插在蛋糕上。执法人员对店铺注册地址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根本找不到实体店,而店铺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竟然也是伪造的。
进一步调查发现,“甜某”名下378家连锁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全部为伪造,且无任何线下实体店铺。更令人震惊的是,这条“幽灵外卖”黑色产业链的运作模式极为隐蔽:电商平台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放任纵容“幽灵店铺”上线;“幽灵店铺”并不亲自制作,而是将订单通过API接口一键转发到“转单宝”等转单平台,供线下蛋糕制作者竞价接单,价低者得。执法人员付款252.4元的蛋糕订单,以80元的价格被实际蛋糕制作者接单,电商平台提成20%,“幽灵店铺”净赚121.9元,实际制作者仅得76.8元。
“一店一处罚”破局“幽灵外卖”: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监管执法思路的法理探析与基层指导

经查,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7家电商平台上运营的“幽灵店铺”多达67604家。7家平台均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二、“一店一处罚”的法理逻辑:从“一事一罚”到“一店一罚”的范式转变

(一)传统执法模式的困境

在过去,监管部门对电商平台的处罚通常将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的行为认定为一个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顶格处罚也就20万元,违法成本低,“幽灵外卖”屡禁不止。这种“一事一罚”的执法逻辑,本质上是将平台视为一个整体责任主体,按照违法行为次数而非违法行为的规模进行量罚。当平台上存在成千上万个“幽灵店铺”时,20万元的处罚上限显然无法形成有效震慑——平台违法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机制。
(二)“一店一处罚”的法理基础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对7家电商平台采取的是“一店一处罚”的执法思路,即对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的行为认定为多个违法行为,有多少个“幽灵店铺”,就累计处罚多少次。这意味着,平台对每一个未依法审核的入驻商家都构成了独立的违法行为,平台必须为其规模化的失职行为承担规模化的法律责任。
这种执法思路的法理逻辑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

第一,行政违法行为的独立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传统执法将平台上所有失审商家视为一个“行为”,而“一店一处罚”则将平台对每一个商家未尽审核义务的行为认定为独立的违法行为。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精神一脉相承——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规模效应与责任规模相匹配的公平原则。 平台发展时追求规模效应,担责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规模效应。当平台通过规模扩张获取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却因监管失职导致数万个“幽灵店铺”上线经营时,其法律责任不应止步于“一事一罚”的上限,而应与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匹配。此次处罚标准是根据店铺是否有交易、交易金额大小等因素,按每家店铺罚款1万至16万元不等的标准确定的——单店平均交易额在10万元以下且平台佣金在1万元以下的,处罚标准为10万元/家;无交易店铺1万元/家。这种梯度化的量罚标准,既体现了“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原则,又实现了对平台规模违法行为的有效惩戒。
第三,穿透式监管与责任链条延伸。 此次调查还揭示了“转单销售”这一更为隐蔽的违法行为形态——入驻商家接单后并不亲自制作,而是将订单转包给其他商家,导致食品制作过程完全脱离平台和消费者的监督视线。监管部门不仅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进行处罚,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这表明,“一店一处罚”不仅指向平台实体本身,更延伸至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实现了对平台“人”的责任追究。
三、监管制度配套:新规构建“一证一店”法律框架

“一店一处罚”并非孤立执法,而是与监管制度体系协同推进。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制定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从三个方面构建治理体系:
一是紧扣平台主体责任。 细化了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等全链条责任,要求平台必须担起食品安全“守门员”职责,杜绝“只收佣金、不担责任”的现象。

二是聚焦商户规范经营。 明确商户必须具备实体经营门店,且经营项目、地址须与资质证书一致,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明确“一证一店”的经营模式——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平台提供者应当予以禁止。平台必须对入网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一址一证、一证一店”,严禁无证、套证、假址假店、“幽灵外卖”上线经营。

三是强化违法违规惩戒。 《规定》与《电子商务法》衔接,将外卖平台纳入统一监管框架,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平台主要负责人若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此外,平台应当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将静态准入转化为持续跟踪的“生命周期管理”。

四、对基层网络外卖监管执法的指导意义

此次“一店一处罚”执法创新,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外卖监管执法提供了清晰的思路指引。

(一)执法理念:从“事后惩戒”到“源头治理”

“幽灵外卖”能够招摇过市,根源在于平台企业防线失守、责任虚置。基层监管执法应当坚持“源头治理”理念,将监管关口前移至平台资质审核环节,督促平台切实履行“守门员”主体责任,不仅要看“证”更要核“实”,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核验机制,确保每一单外卖背后都是一家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实体店。

(二)执法方式:从“单打独斗”到“穿透式监管”

“幽灵外卖”系列案的一个重要启示是:要查明违法事实,必须穿透多层法律关系。从电商平台到“幽灵店铺”,再到转单平台和实际制作者,监管部门通过“穿透式执法”,一条一条线索追查,最终查清全貌。基层监管执法中,面对隐蔽性强、涉及面广的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应当借鉴“穿透式监管”思路,综合运用线上监测、实地核查、技术取证等多种手段,打破与平台的数据壁垒,对违法链条进行全链条追查。

(三)量罚思路:从“一事一罚”到“一店一罚”

此次35.97亿元罚单的核心启示在于:对平台违法行为的量罚,应当与其违法行为的规模和危害程度相匹配。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有多少个“幽灵店铺”,就应当认定多少个违法行为。基层监管执法中,对于平台线上商家存在的系统性问题,应当采取“逐店核实、逐店量罚”的思路,将平台违法行为的规模因素纳入量罚考量,实现“过罚相当”。同时,可以借鉴此次处罚的梯度化量罚标准,根据店铺是否有交易、交易金额大小等因素确定差异化处罚标准。
“一店一处罚”破局“幽灵外卖”: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监管执法思路的法理探析与基层指导
(四)责任追究:从“单位处罚”到“人责并罚”

此次处罚中,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这一做法为基层监管提供了重要参考——在查处平台违法案件时,不仅要追究平台实体的行政责任,还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推动企业将食品安全责任真正嵌入日常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处流程、每一次决策中去。

(五)协同共治:从“政府监管”到“社会共治”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涉及面广,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某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三个到位”工作要求,要求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到,保障食品安全既是法定责任,更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坚决摒弃“重规模、重利润、轻安全”的错误理念。基层监管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平台、商家、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多方主体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可以通过开展“你我同查”“你点我检”活动、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店一处罚”的执法创新,标志着我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它不仅在法理层面突破了传统“一事一罚”的局限,构建了与平台规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责任追究机制,更在制度层面与“一证一店”“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新规形成协同,推动平台从被动整改走向主动治理。

对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而言,“一店一处罚”的执法思路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以源头治理为核心理念,以穿透式监管为主要手段,以过罚相当为量罚原则,以社会共治为长效机制,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无小事,网络餐饮的安全更是关乎千家万户的健康福祉。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开出史上最大罚单,不仅是对违法平台的有力震慑,更是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没有例外,没有侥幸,没有“免罚金牌”。 平台作为“守门员”,必须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让每一单外卖背后都站着一家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实体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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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chengsenw 发表于 2026年4月19日 17: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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